宜阳县城市管理局单位机构概况

日期:2022-05-19来源:城市管理局

一、单位概况

宜阳县城市管理局位于宜东新区同力大道北侧政府综合楼。2005年9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组建宜阳县市政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006年3月正式挂牌,2006年9月成立中国共产党宜阳县市政管理局委员会。2019年1月,根据宜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设置的通知》规定,组建宜阳县城市管理局,挂宜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同时经县委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宜阳县城市管理局党组,2019年12月,经县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中国共产党宜阳县城市管理局机关委员会。承担着县数字化管理、城区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市政道路建设养护、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路灯设施建设维护、公园广场综合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察、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及园林城市创建等工作。具体职责有:(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研究拟订有关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编制全县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中央、省、市、县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四)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排洪、除雪工作;负责做好重大活动相关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五)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城市管理行业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参与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技术鉴定工作。(六)负责城市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及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城市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七)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区户外广告、霓虹灯、门头牌匾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停车行业管理工作。(八)负责城市照明和景观亮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工作。(九)负责全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县管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地监管工作。(十)负责县管公园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地的资源调查、评估、规划论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的绿化彩化工作。(十一)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十三)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含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十四)负责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六)有关职责分工,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相关专业规划和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维护的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城市管理局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对涉嫌违法广告内容进行查处。2.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管理、水利等部门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职责分工。城市规划、建设以及其他主管部门负责专业技术强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城市规划核实、专业技术鉴定、资质资格和专业技术核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违法事项移交、行政处罚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落实等;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执行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和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健全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信息及时通报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应将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通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提出管理建议。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机关现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监管和工程技术股、机关党委等4个股室,下属5个二级机构: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副科级)、城市环境卫生所(副科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园林绿化所(副科级)、市政设施建设所。

(一)内设股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部门年度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年度决算工作,拟订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做好各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及系统财务收支、政府采购业务的指导、审核、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非税收入、系统行业统计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电话:68828500  

2.政策法规股。统筹协调城市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局系统网络舆情、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110联动事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并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承办、转办、督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信访事项的信息整理和反馈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电话:68828529

3.综合监管和工程技术股。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和综合考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容秩序相关专业规划和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管城市道路和桥梁的清扫保洁及应急除冰雪工作。负责监管城市排水、城市防汛相关工作。负责城市区户外广告、霓虹灯、门头牌匾设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停车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机动车停车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负责统筹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综合协调县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之间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关系。负责城市创建工作。责统筹编制全县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统筹制定城市绿化、公园广场、城市照明、景观亮化、环卫设施、道路设施等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统筹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市政建设项目前期论证、立项、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招标、中间质量检查及后期竣工验收、项目结算等工作。负责城市绿化资源普查、建档和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的普查、建档及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及全县绿化彩化相关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技术交流和科普工作。负责县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电话:68828558、68828568

4.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单位创建、群团组织、巡视巡察、双拥共建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局“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局机关支部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局人才发展规划和人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劳资统计分析、职工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的初审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系统改革、改制工作。负责指导全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年检和换发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68828565

(二)二级机构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日常监管整治和综合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市容秩序等相关专业规划和技术规范标准,并实施。负责城市区户外广告、霓虹灯、门头牌匾等公共设施监督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和日常监管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停车行业的日常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机动车停车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书、卷宗等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对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68828566

2.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科级)。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等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等相关专业规划和技术规范标准,并实施。负责城市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固体废物(含建筑垃圾)的分类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除雪保通等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重大活动相关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68828556

3.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副科级)。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及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责任单位职责界定,并指导乡(镇)和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二级平台业务工作。制定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各种问题信息的收集、分类、处理和报送,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实施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监控。负责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对城市管理状况以及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负责办理12319群众投诉事项及城市管理应急事项的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80886939

4.园林绿化所(副科级)。负责全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县管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地监管工作。负责县管公园、广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地的资源调查、评估、规划论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的绿化彩化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80881931

5.市政管理所。负责城市道路、公共停车、城市亮化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城市道路、公共停车、城市亮化等市政设施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专业规划,并实施。负责城市道路设施、公共停车、城市照明和景观亮化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路灯亮化等设施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好城市防汛、排洪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80881937

  三、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李新芳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五、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宜阳县宜东新区同力大道北侧政府综合楼

  邮政编码:471600

  电  话:0379-688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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