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凡具有高村镇户籍常住居民,本年度医疗大额支出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农合结算后自费2万元以上)。
二、要件材料
1.申请人向本村村委会递交困难申请(村委加章、村支部书记签字、镇包村干部签字)及新农合报销发票。
2.对符合条件的由村民政专干填写慈善救助申请表,申请人提供医院病例首页、诊断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村民政专干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收齐后的证明材料一并送镇民政所,镇民政所按月送县民政局审批,审批后资金发放到申请人或家属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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