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凡具有高村镇户籍常住居民,本年度因医疗支出、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二、要件材料
1.申请人向本村村委会递交困难申请(村委加章、村支部书记签字、镇包村干部签字)。
2.对村委认定家庭确实困难的,由村民政专干填写临时救助申请表,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村民政专干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收齐后的证明材料一份并送镇民政所,镇民政所按月送县民政局审批,审批后资金发放到申请人或家属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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