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兴宜街道办事处,工矿区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办公室编制了《宜阳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扎实做好《目录》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承办单位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未按规定履行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事项或对已列入《目录》事项进行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三、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四、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
附件:宜阳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5月9日
附 件
宜阳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事 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宜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县发改委 | 第四季度 |
《宜阳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