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11一、单位职责
(一)负责全县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
(三)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房地产市场。
(四)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五)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规范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
(七)负责建立全县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八)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
(九)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推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负责全县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城市道路、雨污管网等建设项目的计划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十五)负责城市的供水管理和供水工程建设;负责城市的排水和污水处理。
(十六)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规划和管理。
(十七)负责城市集中供热行业的规划和管理。
(十八)综合管理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建材业、房地产开发、监理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及人民防空业务,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察和重大案件的查处。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政务信息、政策研究工作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印发工作;负责局机关纪要保密、完全保卫、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大型综合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参与制定有关局系统行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对外宣传和人大代表意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住建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受理、交办、督办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处置信访突发事件;负责行业法规的普及、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计财股。
负责全系统财务管理预决算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年度城市建设维护费计划;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制定和贯彻有关财会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财产管理,修缮;负责局属单位财务、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审计、统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核、换发证工作;负责系统内财会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三)行政审批与公用事业股。
根据授权统一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一网通办”前提下,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减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城乡燃气、供热行业特许经营许可。
(四)村镇建设管理股。
贯彻执行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含建制镇)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的计划的编制,指导乡镇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会有有关部门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五)建筑施工综合管理股(县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拟订规范建筑市场有关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和散装水泥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含建筑装修装饰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设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建筑制品等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和市场准入;贯彻执行施工、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标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县出市出省出国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推行建设工程实名制用工,维护农民工权益;负责全县住建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定住建系统安全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执行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房屋建筑、住建领域市政工程安全检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的协调督导;制定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房屋建筑施工、拆迁工地的施工扬尘治理7个100%达标的日常管理、督导和检查;负责监督全县房建工地、拆迁工地的“三员”管理和开复工报备制度的执行;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拟订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以及以设计为主体的各类工程公司的资格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贯彻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管理和审查备案,监督检查勘察设计质量,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组织标准设计的编制和推广应用;落实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为建设工程抗震提供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及鉴定、加固等执法监督检查;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修订及实施;抗震加固工程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审查工作。依法监督必须招标的项目按法定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和规定程序招标;监督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按规定要求编制;监督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监督资格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推荐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等评审活动;监督招标全过程按要求备案;依据《招标法》实施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定额;宣传上级制定的工程造价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核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建筑工程检测试验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质量标准化认证工作;受理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依法对县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建设科技、教育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落实产业技术政策;参与重大研究开发项目的实施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行业技术市场和企业技术进步;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政策宣传、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本行业队伍的统计分析、培训规划的制定工作;管理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绿色建材的发展规划及推广运用;负责全县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材工业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六)住房开发保障征收监管股。
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监测房地产运行情况,适时组织房地产调控。拟订房地产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法规,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工作;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县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统计工作;拟订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中介机构备案等工作;负责房地产评估机构初审并监督管理;制定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复审工作和制定配租方案;负责实施实物配租工作;积极筹措廉租住房的资金、房源;开展廉租住房管理政策的调研;加强和完善廉租住房的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电子信息平台,指导和监督管理物业行业组织;负责物业服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诚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备案事项;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培训、行业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拟定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政策;负责全县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与政策拟定、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七)人民防空股。
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人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人民人防建设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组织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按要求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负责训练人民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质和资产,依法征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维护建设费;战时根据上级命令,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民群众疏散和隐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领导全县防空业务工作;承办国防动员委员会及上级人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姚强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地 址:宜阳县北城区锦屏北路
邮政编码:471600
电 话:68828666
. 宜阳县住建局再获省级殊荣!
04-264月26日上午,全省散装水泥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总结全省2023年全省散装水泥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
会上,对2023年度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通报。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荣获“2023年度河南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
荣誉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下一步,县住建建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的理念,持续推进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协调发展新格局,在“供应体系改革、扬尘治理防控、服务能力建设”三个重要环节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强化工作创新,推动散装水泥产业绿色跨越发展,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 富强宜阳”助力添彩、再立新功。
2024年4月26日
. 宜阳县:以高品质城建赋能县域高质量发展
11-15今年以来,宜阳县聚焦“主动融入大市区、突出做强制造业、注重统筹城与乡”工作理念,谋划“两建设三改造”项目70个,总投资164亿元,切实走好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在实际工作中,宜阳县围绕“打造洛阳环都市区重要增长极”这一目标,坚持高标准规划,推动枢纽能级持续提升,近5年来,我县每年提升改造20余条城区道路,新建、改扩建道路120余条,形成了集公路、铁路、快速路、高速路于一体的立体交通体系,有机融入了洛阳“半小时生活圈、经济圈”。
同时,我县聚焦“突出做强制造业”目标,把创新驱动作为主引擎,把产城融合作为主旋律,把平台搭建作为主阵地,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引导城市生产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合理布局,加快构建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实现城市化、工业化“双轮驱动”。
为建设宜居宜业富地,我县注重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做实城市“面子”“里子”,强化社区党建引领,目前我县共建成高品质邻里中心10个、社区体育公园5个、四类养老服务站点31个,推动150个老旧小区焕发新生,百余条背街小巷完成改造。同时,我县还以邻里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为载体,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推动城市发展、社区治理、民主参与,形成共建共享的新型社区发展共同体。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5日
. 宜阳县住建局: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开讲
11-08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深化“五星”支部创建,切实把“强基铸魂、彰显担当”贯穿主题教育始终,11月5日上午,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强同志以“持‘实干’当头 摒弃‘躺平’心态”为题,为住建系统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
姚强同志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工作实践,从做人、做事、创业三个方面进行了授课,内容务实又不乏理论高度,批评与关怀相结合,引导大家认清形势,加强党性修养、转变作风,进一步提振了党员干部队伍的士气和工作信心,为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姚强同志在授课中要求,一要做老实、诚实、忠实的人,要光明磊落不搞“小动作”,要胸怀宽广不打“小算盘”,要有自知之明敢于“照镜子”,要有自省之慧敢于“动刀子”,要有自强之志敢于“抽鞭子”。二要做真干、实干、会干事的人,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工作劲头有所松懈、纪律要求有所放松、工作标准有所降低、工作职责有所模糊、工作理念有所偏差”等不良现象,全体干部要深刻剖析,绘出自画像,坚决克服“态度不端式躺平、标准不高式躺平、能力不足式躺平、创新不够式躺平、担当不力式躺平”,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负责,脚踏实地、求真务实,把本职工作做到位、做极致。三要做有朝气、才气、正气的人,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的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要多向表现优秀的同志学习,要主动与表现优秀的同志在思想上对齐、在作风上对照、在行动上对标,切实增强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课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找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住建工作实际的结合点,把“必须”的要求转化为“必然”的自觉,把“走在前”的任务转变为“干在实处”的担当,增强坚如磐石的信心,砥砺攻坚克难的决心,保持久久为功的恒心,不断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精准性、创造性,以“四敢精神”和实际行动,努力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
. 宜阳县住建局:“红色物业”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11-07物业管理紧密关联群众生活,既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基层治理的难点。近年来,宜阳县住建局坚持以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着力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物业管理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各物业党组织扎实推进“红色物业”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活困点难点,助推物业服务提质增效,实现物业管理和为民服务双向融合、相互促进,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碧桂园小区是我县第一批中高档住宅小区,入住率高,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逐渐成为业主急难愁盼问题。为此,碧桂园党支部充分发挥“红色物业”效能,积极探索解决措施,听取业主代表意见,深入调研分析,沟通建设单位,研究建设方案,筹集建设资金,协商确定选址,科学规划施工,有序推动公共充电桩建设步伐,分批增设电动车充电位、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有效缓解了充电难题,为居民提供了安全、可靠、便捷的充电方式。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物业各支部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新路径,通过“问卷调查、消防演练、爱心义诊、清洁家园、清洗服务”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发红色物业创建工作激情,努力提升服务品质,以红色特质、党建温度提升社区居民满意度。
红色物业映初心,为民解忧做实事。红色物业架起各方沟通桥梁,健全议事协调机制,畅通纠纷化解渠道。疫情防控、防汛抗旱、城市创建……噪声扰民、邻里纠纷、楼道堆物……“红色物业”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大事、小区管理的要事、民生改善的难事和业主身边的小事,凝聚基层社会治理合力,引导企业转变服务理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通过党建引领、多方联动、物业主动、居民参与,逐步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让群众更加紧密地凝聚、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7日
. 宜阳县住建局组织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演练活动
11-03全国第32个“119”消防宣传月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升物业企业突发火灾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事故能力。连日来,宜阳县住建局在文兴水尚、碧桂园等地,组织我县多家物业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
演练前,演练总指挥重点分析了高层住宅小区火灾的危险性,并就高层住宅小区的火灾预防措施和火灾初期扑救方法及疏散程序、路线、要领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
演练中,居民楼内模拟出现火情,指挥中心接到火情后,迅速动员救援力量抵达现场,通讯组、灭火组、警戒组、设备组、救护组等立即响应,快速投入抢险救援,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大火得以控制并最终扑灭,使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火灾结束后警戒组人员配合保护现场,检查起火原因。
随后,演练总指挥向小区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了消防知识宣传、消防装备展示,并讲解了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员工进行了实际操作。通过切身体验正确使用灭火器扑灭现场火源,增强了员工和业主应对火灾的自救能力,增强了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通过演练,有效增强了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生产意识和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使广大居民多层次学习了消防安全知识,形成了人人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的安全氛围,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日
. 宜阳县住建局“保交楼”暖民心 赠锦旗表谢意
11-0110月31日上午,宜阳绿地城一期多名业主代表将一面“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任劳任怨终成善果”字样的锦旗送至住建局开发办主任邵新阳同志手中,这是绿地城项目业主对我局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高度认可!也是对我局深入项目一线攻坚克难“保交楼”给予赞赏!
宜阳绿地城一期住宅项目位于锦屏镇洛宜快速路与青啤大道交叉口,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因疫情及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影响,工程建设受阻。国家“保交楼”政策出台后,宜阳县住建局积极与上级对接,2022年9月将绿地城一期项目纳入“保交楼”计划,在国家纾困资金及住建局的全力帮助下,该项目商品房于2023年10月31日全部交付。
截止目前,我县第一批保交楼6个项目2060套已全部交付。第二批8个保交楼项目交付率已达到78.3%,计划年底前全部交付。
下一步,宜阳县住建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管好用好“保交楼”专项资金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加大项目督导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按节点、保进度确保项目全部交付使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日
. 宜阳县住建局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
10-27以诚创城,惠民利民。为全面贯彻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10月26日上午,宜阳县住建局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对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动员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抢抓有限时间、想尽一切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对标达标,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促提升,同心合力、一鼓作气打好创建攻坚战。副局长张永干、局工会主席宋亚利,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对县纪委10月25日文明城市创建督查发现问题进行了通报,集中传达学习了《宜阳县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实施方案》,并对下一步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理念,坚持为高质量发展而创、为城市进步而创、为人民幸福而创的原则,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自觉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统筹协调,抓好重点问题解决,补齐短板弱项。要继续深入工作,对照创建考评要求,明晰任务,细化工作,严防低级错误。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迅速整改到位。要做到认真、担当、尽责,认真反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补齐短板。要对问题进行逐一解决到位,主动作为,查漏补缺,紧盯问题,形成闭环。三要紧盯重点难点,确保靶向发力。要加强分包小区、分包路段和沿街区域周边环境整治,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治理,下大力气解决乱停乱放问题,对标对表,持续聚焦小区空中缆线清理、飞线充电、杂物堆积、小广告乱贴乱画、车辆乱停放、公益广告破损褪色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加大督导检查,久久为功,高效优质地落实好各项创建任务。四要深化“路长制”,促进路“长”治。要以百城提质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为牵引,全面落实“路长制”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协调有序、管理严格、规范长效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五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参与“文明助交通”的单位和个人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向广大交通参与者传播“安全守法、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理念,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交通陋习,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用实际行动携手打造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7日
. 关于2024年第三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评审意见的公示
08-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宜阳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资质审查人员,对受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审查意见企业可登录宜阳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政府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告),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6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申报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对于申诉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诉和申诉意见,可通过宜阳县住建局开发办邮箱yyxcszhkfb@163.com提交申诉资料。
联系电话: 0379-69333057
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附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 |||||
序 | 企业名称 | 申请等级 | 申报类型 | 审查意见 | 结论 |
1 | 洛阳锦瑞隆实业有限公司 | 二级 | 重新核定 | 符合标准 | 同意 |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2日
. 关于公开收集宜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08-01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活动违法违规问题治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专项整治。为广泛收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现将投诉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房屋建筑招标投标投诉举报方式:
联系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0379—68828678
举报邮箱:yyxzbb@126.com
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投诉举报方式:
联系人: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举报电话:0379—68828568
举报邮箱:yyxszjywg@126.com
三、举报范围
全县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本次专项检查接受举报时间为期一个月,2024年8月1日开始至2024年8月30日结束。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
. 关于2024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评审意见的公示
07-22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我局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申报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对于申诉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诉和申诉意见。也可直接向我局施工管理科咨询。
联系电话: 0379-68828656
附: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评审意见汇总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 ||||
企业名称 | 申请专业 | 申请类别 | 审查意见 | 结论 |
洛阳兴泰建设 有限公司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资质单项注销 | 同意 | 同意 |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7月22日
. 关于2024年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的公示
06-27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 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受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审查意见企业可登录宜阳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政府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公告),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我局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申报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对于申诉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诉和申诉意见。也可直接向我局施工管理科咨询。
联系电话: 0379-68828656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专业 | 申请类别 | 审查意见 | 结论 |
1 | 洛阳腾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增项 | 符合标准 | 同意 |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7日
. 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06-17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现征集各类法律法规政策不平等对待企业的问题线索。如认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指定邮箱反映问题。
(一)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设置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审批、事前备案程序等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程序、中介服务事项;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或具有审批性质的备案程序;违法设置特许经营权或未经公平竞争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
(二)妨碍要素平等获取、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自由流动。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歧视性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参加本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排斥限制、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对外地企业在本地的投资或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违法增设迁移条件,限制企业迁移或退出;对企业在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获取方面实行不合理的限制性规定。
(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违法违规在财政补贴、要素获取、税收、环保标准、排污权限等方面给予特定企业优惠政策;违法违规安排财政支出与特定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违法违规减免、缓征特定经营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税金等;违法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违法违规在获取政府投资资金、贷款等融资方面设置歧视性要求。
(四)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违法强制企业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违法披露或要求企业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其他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违法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服务的价格水平。
(五)行政监管执法。违法对不同企业设置歧视性检查事项、检查频次;违法对不同企业区别设置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对特定企业作出明显具有歧视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问题线索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发送至fgql@chinalaw.gov.cn,邮件须明确存在问题的法律法规政策名称、文号(如有)、发布时间以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说明。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7日
. 关于2024年重新公示第三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的意见
06-07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 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受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审查意见企业可登录宜阳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政府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3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我局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申报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对于申诉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诉和申诉意见。也可直接向我局施工管理科咨询。
联系电话: 0379-68828656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专业 | 申请类别 | 审查意见 | 结论 |
1 | 洛阳磊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延续 | 符合标准 | 同意 |
2 | 河南杭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首次申请 | 符合标准 | 同意 |
3 | 洛阳莹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首次申请 | 符合标准 | 同意 |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7日
. 关于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05-31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对我局2023年3.13亿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专项债券资金3.13亿元使用情况
1.项目安排情况
(1)宜阳县见鹤污水处理厂工程安排使用专项债劵资金7300万元。
(2)宜阳县城镇供排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安排使用专项债券15000万元。
(3)宜阳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及红线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使用专项债券4000万元。
(4)宜阳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排使用专项债劵资金3000万元。
(5)宜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四期工程安排使用专项债券资金2000万元。
2.项目进展情况
(1)宜阳县见鹤污水处理厂,正在施工基坑土方开挖,施工现场道路施工,临时设施建设和降水井及排水管施工。
(2)宜阳县城镇供排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是省重点建设工程,根据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县供排水一体化专班多次现场调研,并对项目做出了必要调整,现已将变更意见告知原设计单位河南省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待项目设计变更完成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实施。
(3)宜阳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及红线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30个小区屋面改造、外墙保温、道路硬化、雨污分离、三线入地等工程。
(4)宜阳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76个小区屋面改造、外墙保温、道路硬化、雨污分离、三线入地等工程。
(5)宜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四期工程,目前已完成14个一网、11个二网、7个换热站房的施工。
3.资金使用情况
(1)宜阳县见鹤污水处理厂工程专项债劵资金7300万元,资金计划已下达。
(2)宜阳县城镇供排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债劵资金15000万元,资金计划已下达。
(3)宜阳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及红线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劵资金4000万元,资金计划已下达。
(4)宜阳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劵资金3000万元,资金计划已下达。
(5)宜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四期工程专项债劵资金2000万元,资金计划已下达。
4.项目收益及实现情况
(1)宜阳县见鹤污水处理厂工程,未完工,项目未产生收益。
(2)宜阳县城镇供排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未完工,项目未产生收益。
(3)宜阳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及红线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未完工,未产生收益。
(4)宜阳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未完工,未产生收益。
(5)宜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四期工程,项目未完工,未产生收益。
5.项目对应资产情况
(1)宜阳县见鹤污水处理厂工程,正在施工基坑土方开挖,施工现场道路施工,临时设施建设和降水井施工。
(2)宜阳县城镇供排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正在施工,工程未完工。
(3)宜阳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及红线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30个小区雨污分离、三线入地、道路硬化。
(4)宜阳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76个老旧小区雨污水分离、三线入地,道路硬化。
(5)宜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四期工程已完成14个一网、11个二网、7个换热站房。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