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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林业局机构概况

      12-23
    •     一、单位概况

             宜阳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生态系统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主要负责拟定宜阳林业发展远景规划和近期计划,组织开展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以及森林、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橄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侯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宣阳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展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组织、指导和检查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受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动植物教护、繁殖、养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根据授权,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申报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扬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

      (八)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深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县国有林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监督管理中央、省、市拨付我县的林业资金、县级林业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市、县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全县牡丹产业发展政策

      (十四)水果、花卉检疫的职责分工、县林业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互相认可,避免重复检验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县林业局共有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生态建设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股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办公室

          四、部门领导

      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樊志强

          五、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地址:宜阳县北城区锦屏北路与纬一路交叉口宜阳县林业局

      邮码:471600

      电传:0379-68882447

      邮箱:6888244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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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宜阳县林业局“三突出三推动”深化法治林业建设

      05-20
    • 一是突出学法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坚持示范带头,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对全县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加强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湿地日、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林业法律法规知晓度。2024年,推出展板50块,条幅20累计出动宣传车100多台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彩页2000余份,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手册200余本,阻止野外违法用火10余起,收缴违规携带火种30余件

      二是突出改革提升,推动林业营商环境“法治化”。积极做好政务服务和“放管服”工作,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洛阳市统一受理平台切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政务服务事项各环节人员信息报送工作等按照县编办核准我局的权责清单事项,组织、协调局有关股室单位完成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林业审批服务事项及流程的梳理填报,承接上级下放7行政许可事项权限,实现“同一标准、市县同办”2024年以来共办结各类事项226,全年未出现超时限办结件,未出现服务对象投诉事件。

      三是突出依法行政,推动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依法科学决策,规范做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和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推广运用“包容免罚”“信用监管+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主动告知提醒并指导帮助行政相对人做好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开展林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公开受理处置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问题线索。2024年,共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2起,其中:破坏林地案件共5起,破坏林木案件6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起。


    • . 宜阳县林业局聘好“生态哨兵”捍卫绿色屏障

      05-20
    • 为充分发挥护林员在森林资源管护中的前哨和尖兵作用,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屏障,宜阳县林业局近日积极开展护林员选(续)聘工作,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增强履职尽责能力。

      严格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要求,选聘责任心强、年龄符合、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熟悉村情、山情、民情,常年在家且能长期从事管护工作的对象为护林员。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五个程序,由包乡干部带队到所包的乡镇,开展护林员培训及面试工作,并由本人当场签订《承诺书》,明确香鹿山、锦屏山、花果山等重点管护区域,规范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方式等工作内容。2025年,全县15个乡镇共选(续)聘护林员1418名,其中生态护林员1316名,国家公益林护林员102名。


    • . 宜阳县林业局围绕“四绿”目标推进提升林长制实效

      05-20
    • 一是健全管护机制、实现长效“护绿”高效运行林长+区长+网格员+护林员责任体系各级林长、护林员按要求开展巡山护林,积极组织车辆到乡入村宣传防火知识,死看硬守花果山、灵山、香鹿山、锦屏山、国有林区等重点区域,设点设卡,逐一排查登记,严格监管2025年以来,累计出动宣传车100余辆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入户宣传300余户

      二是加强生态修复、推进积极“增绿”一方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白杨镇石板沟村栽植树木3500株,在香鹿山镇、花果山乡、赵保镇、莲庄镇等乡镇主要路段、四旁隙地等地开展植树4.5万株,全县参与义务植树人数达1.3万人次,义务植树尽责率92%,植树5万余株,累计完成植树182万株另一方面,通过实施抚育措施,在锦屏山生态园实施森林抚育,抚育面积1万亩,已完成修枝、割灌、除草等森林综合抚育700亩。

      三是强化采伐管控、开展科学“用绿”做好重点企业42所、612、龙凯矿业占用林地指标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落实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理念,进行有序采伐审批上级下达到我县商品林计划总量为28500立方米,截目前,共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46件,完成人工商品林采伐蓄积量2968.27立方米,合格率100%同时,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复壮项目,对224株古树开展复壮保护,其中一级古树68株,二级古树42株,三级古树114

      四是发展林业产业、促进全面绿以特色经济林栽植提升为途径,对锦屏镇马窑村花椒基地苗木进行提质增效,间隙套种防风、白芷等中药材,目前提质增效300余亩同时,推进宜阳县水河沟水库南部丘陵区林质提升工程,结合治理区地质状况、施工条件等因素,采取针对性举措,通过采坑回填、阶梯法治理高陡边坡、覆土平整、栽种绿化、修筑截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修复治理2023年一期工程实施造林7654.7亩,栽植树木59.64万株,20242025年二期工程造林7216.8亩,植树63.42万株目前完成项目任务92%,预计4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 . 宜阳县林业局扎实推进林长“治”做实“绿”文章

      05-20
    • 宜阳县林业局高效运行林长+区长+网格员+护林员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提示单、资源清单、问题清单、重大问题督办函等各项工作机制,抓住的主题、的关键、的保障,走出一条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生态效益高素质的融合发展之路。

      一是做好林长制“加法”,高效率增绿添绿。大力实施困难地造林,以主要廊道沿线及县城周边荒山荒坡和25度以上坡耕地绿化为重点,2024年完成困难地造林1500亩,实施森林抚育16460亩,总投资264.6万元,其中生态涵养林1万亩,退耕还林6460亩。全力推进水河沟水库南部丘陵区林质提升工程,提高林地生产力、森林蓄积量、优化树种结构,以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碳汇能力,截至目前,实现林地提质改造862公顷。

      二是做好林长制“减法”,高水平管绿治绿。坚持优机制、强管理、解问题的思路,建立会议推进机制,高位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林长制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建立“三单一函”制度,明确林长命令执行、会议调度、巡林巡查、督查考核等工作要求,建立常态巡林机制,推动三级林长入山巡林制度化、常态化目前县级第一总林长1人,总林长1人,县级副总林长3人,县级林长23

      三是做好林长制“乘法”,高质量用绿活绿。近年来,我县充分利用优质的生产环境和林下资源,通过开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加工等举措,不断提升林业产业综合产值和效益林下种植方面,以洛阳百菇园公司为代表依托韩城镇等地的杨树下种植羊肚菌,年产量150万斤,年收入2000万元,带动周边群众1000余户,农户人均增收3000元。林下养殖方面,散养鸡、鸭、鹅等林禽类约2.5万只,林畜类猪、羊、牛等约4000头,商品林杨树下养植金蝉100余亩。

      四是做好林长制“除法”,高标准守绿护绿。统筹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除治等各项工作,始终紧绷森林防火这根弦,发布宜阳县总林长令,安排部署冬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利用“县、乡、村、护林员”四级网格化管理抓手,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组织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志愿者等相关力量开展敲门行动,走村入户,张贴封山禁火令和防火通告,在花果山、灵山、香鹿山等重点区域,设立站点卡口,安排专人把守森林消防大队和各乡镇半专业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落实每日火情零报告


    • . 宜阳县林业局筑牢森林防火四重防线守护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05-20
    • 一是深化责任体系。以林长制工作机制为统领,构建县、乡、村、护林员四级森林防火网格,落实林长+区长+网格员+护林员责任体系,实现定格、定人、定责、定图,严格落实网格管理,对于监控系统频繁报警的区域,及时调整人员巡查路线,加大巡林频次,实行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广播、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宣传视频,普及防火知识;在林区主要路口、村庄张贴防火标语、悬挂横幅,设置固定宣传牌;组织宣传车深入林区巡回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和张贴防火通告。累计悬挂横幅百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是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对林区进山人员和车辆的登记检查,在主要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站 40 余个,安排专人值守,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加大对林区内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的监管力度,组织护林员加强日常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四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处置流程,确保森林防火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现有灭火车辆、防火装备进行了调试检修,确保随时拿得出,用得上。开展四不两直应急处突演练,检验队伍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 24 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密切关注火情的监测和预警,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今年来,宜阳县森林防火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9‰以内,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 . 宜阳县林业局关于2024年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05-08
    • 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对我局花果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20240.1亿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专项债券资金0.1亿元使用情况

      1.项目安排情况。

      花果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期45天,按计划进行,并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确保以下项目的推进及有序进行:(1)景观舞台浮雕项目(2)人文景观项目(3)景观坝项目(4)水帘洞扩建项目(5)水帘洞供水项目(6)灾后重建沥青路面项目(7)灾后重建项目(一)(8)灾后重建项目(二)。

      2.项目进展情况。

      1)景观舞台浮雕项目(2)人文景观项目(3)景观坝项目(4)水帘洞扩建项目(5)水帘洞供水项目(6)灾后重建沥青路面项目(7)灾后重建项目(一)(8)灾后重建项目(二)以上项目均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3.资金使用情况。

      花果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截止20241231日按照工程进度已拨付债券资金1000万元。

      4.项目收益及实现情况。

      花果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以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属于典型的公益性项目,该项目能丰富宜阳县旅游市场,完善花果山景区功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繁荣,能够带动宜阳县当地就业水平的提高,为当地政府创造大量的税收。

      5.项目对应资产情况。

      工程建设已达到使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有相关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属于新增固定资产。

       

                                   202558


    • . 宜阳县林业局关于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05-08
    • 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对我局花果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20230.1亿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专项债券资金0.1亿元使用情况

      1.项目安排情况。

      花果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期45天,按计划进行,并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确保以下项目的推进及有序进行:(1)钢索吊桥项目(2)高空秋千、景观桥项目(3)小型景观水坝、仿生态护栏项目(4)小型拦河坝项目(5)珍禽园项目(6)景区门口绿化项目(7)人工湖项目(8)造桥型项目(9)防生态护栏及桌椅项目(10)景区入口改造项目(111号管理房项目(12) 34号管理房项目(13)透水砖项目(14)原生态停车场项目。

      2.项目进展情况。

      1)钢索吊桥项目(2)高空秋千、景观桥项目(3)小型景观水坝、仿生态护栏项目(4)小型拦河坝项目(5)珍禽园项目(6)景区门口绿化项目(7)人工湖项目8)造桥型项目(9)防生态护栏及桌椅项目(10)景区入口改造项目(111号管理房项目(12) 34号管理房项目(13)透水砖项目(14)原生态停车场项目,以上项目均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3.资金使用情况。

      花果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截止20241231日按照工程进度将债券资金1000万元拨付给施工单位。

      4.项目收益及实现情况。

      花果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以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属于典型的公益性项目,该项目能丰富宜阳县旅游市场,完善花果山景区功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繁荣,能够带动宜阳县当地就业水平的提高,为当地政府创造大量的税收。

      5.项目对应资产情况。

      工程建设已达到使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有相关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属于新增固定资产。

       

                                   20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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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宜阳县林业局2025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01-21
    • 2025年度,我局将按照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文件精神,主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林,营造良好林业法治营商环境,完成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办和上级下达的法治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宜阳林业生态建设持续发展。

      一、加强普法学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素质。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增强干部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林业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引导林业干部职工统一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行动。

      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定期培训、法制讲座、网络媒体学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普法进程,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针对全省林业普法骨干和执法人员,开展林业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负责人培训,实现普法教育和执法培训的全覆盖,不断提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普法、执法能力。

      二、抓好林业普法宣传,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加强宪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结合植树节、爱鸟周、国际湿地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各种发放宣传册及网络媒体等宣传工具,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林区、进万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普及森林防火知识、野生动物保护及林业生产科技知识,把握林业工作的新方向和新要求,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全面落实依法行政。

      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全省省直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和工作制度。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公开。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形外,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一律依法公开。

      依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健全完善林长制责任体系,高效运转基层林长制组织好全县护林员依法护林培训,落实好具体工作任务,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依照《森林防火条例》,严格监管,预防到位,扎实开展森林防火。依照《河南省湿地保护管理条例》,完善河南洛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工作,推进湿地公园生态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继续规范完善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收费事项,提升服务水平,减少违法行为。

      四、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继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开展行政处罚,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在河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范围内进行处理,落实河南省林业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范围内容,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体现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组织执法人员网上网下执法培训考试全部合格。保证全年不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保障

      强化普法工作制度的落实和工作职责的履行。认真完成中共宜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相关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健全普法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加大普法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组织能力和指导水平。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设置法治宣传板块,建设法治文化阵地。

       

       

      2025年元月16日


    • . 宜阳县林业局关于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05-17
    • 宜阳县林业局

      关于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对我局花果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20230.1亿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专项债券资金0.1亿元使用情况

      1.项目安排情况

      花果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期45天,按计划进行,并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确保以下项目的有序推进:(1)钢索吊桥项目;(2)高空秋千、景观桥项目;(3)小型景观水坝、仿生态护栏项目;(4)小型拦河坝项目;(5)珍禽园项目;(6)景区门口绿化项目;(7)人工湖项目;(8)造桥型项目;(9)仿生态护栏及桌椅项目;(10)景区入口改造项目;(111号管理房项目;(12) 34号管理房项目;(13)透水砖项目;(14)原生态停车场项目。

      2.项目进展情况。

      1)钢索吊桥项目534561.97元;(2)高空秋千、景观桥项目450630.21元;(3)小型景观水坝、仿生态护栏项目183489.62元;(4)小型拦河坝项目204562.38元;(5)珍禽园项目426872.37元;(6)景区门口绿化项目193215.68元;(7)人工湖项目486804.6元;(8)造桥型项目137465.32元;(9)仿生态护栏及桌椅项目192083.65元;(10)景区入口改造项目256632.62元;(111号管理房项目1816554.16元;(12) 34号管理房项目606829.56元;(13)透水砖项目276072.68元;(14)原生态停车场项目1323607.15元,以上项目均已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5%

      3.资金使用情况。

      花果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截止于20231231日,按照工程进度,已将债券资金700万元拨付给施工单位。

      4.项目收益及实现情况。

      花果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以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属于典型的公益性项目,该项目能够带动宜阳县当地旅游业水平的提高,就业岗位的增加,为当地政府创造大量的税收,目前该项目未完工,还未产生收益。

      5.项目对应资产情况。

             因工程已完成部分工作量,未完成后续项目建设,工程未竣工,未收到质检部门验评为准的验收报告,所以无新增固定资产。

       

                                                                                                                           2024515


    • . 宜阳县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述法工作报告

      03-21
    • 2023年以来,宜阳县林业局按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办事,带领全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恪守“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不断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述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依法治国文件精神,强化宣传创建内容,明确法治建设目标要求和措施,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进行线上答题活动。

      二、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力度,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切实做好林业法律法规、森林防火和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做好林业法律法规及野生动植物宣传保护工作,精心组织开展林业普法宣传,举办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开展4月21日至27日“爱鸟周”宣传活动,加强野生动物救助,做好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开通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做好宣传,在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制作宣传页1500张,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呼吁全社会要自觉做到爱鸟护鸟,自觉维护生态环境,为建设富美宜阳做贡献。在6月份和市局共同在滨河公园李贺广场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出展板50块,条幅20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两千余份。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和《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周活动,累计出动宣传车100多台次,印发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材料上万份,阻止野外违法用火10余起,收缴违规携带火种30余件。5月份、10月份在红旗广场、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和“安全无小事,平安永相伴”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咨询活动。过往群众纷纷向前询问各类森林防火相关问题,对于群众提出的疑问一一做出了解答。同时,通过发放森林防火安全手册、森林防火宣传单以及展示森林防火展板,对广大市民进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共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彩页500余份,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手册100余本。切实引导人们提高了森林防火安全认识,了解正确火场避险方法,增强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使森林生态安全得到了保护。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中心要求,林业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大厅。无法律法规依据和部门规定的审批和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无“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现象发生。按照中心规定,印制便民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各类事项在中心窗口、网站和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严格遵守办结时限承诺,尽量压缩办理时限,按时办结各类事项,有关事项情况按照规定在网上、服务指南卡、一次性告知单及权责清单及时进行调整。按规定取消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办理以及与此相关的无证处罚事项,并在窗口柜台、网上、服务指南卡、一次性告知单进行公示

      为保证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各股室人员及执法人员通过不断认真学习及有关培训,维修维护调整录入各事项的电脑设备及网络系统数据,完善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植物检疫系统、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办证、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洛阳市政务服务网及宜阳县行政审批网上办事系统事项明细、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国家信用“双公示”系统、完善财政票据专网系统、国家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全国林业行政案件填报系统、国家行政案件管理系统、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管理系统、县政府网站权责清单填报和管理系统等,以保证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转变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型执法建设,规范完善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收费事项,提升服务水平,减少违法行为。全年共办结各类事项143件,其中:林木采伐许可证137件,植物检疫证4件,临时征占用林地许可1件,野生保护动物人工繁育许可1件。积极配合迎接行政执法及政务服务检查,未出现超时限办结件,未出现服务对象投诉事件。

      完成互联网+监管工作任务。按照县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完成河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林业行政职权事项认领确认,组织培训各股室单位填报日常职权履行情况,其中包括:林木种子种苗管理、植物检疫管理、林木和林地资源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森林防火管理和林业行政处罚事项等,各项职能日常监管或专项检查及处罚履行情况都要在平时及时录入国家互联网+监管工作平台,上级不定时检查各行业各部门履职监管情况。

      四、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请两名律师做法律顾问。完成半年和年度林业行政案件审核和系统注册登陆填报工作,组织执法单位完成发生的林业行政案件具体台账明细表的上报工作。组织执法人员网上网下执法培训考试并在网上填报和纸质上报,按要求完成有关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和工作开展。做好法制指导和行政案件卷宗审核工作,共依法规范办理31起行政处罚案件,均在《河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范围内进行处理,暂无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性案件发生。全年无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依法治国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林。规范完善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和严格执法各项工作,按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和政策文件规定及时调整有关审批服务事项,遵守项目办结时限承诺,服务项目一律按规定严格审核,及时办结,不得出现服务对象投诉事件,争取全年不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明确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各项职责,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发挥宜阳林业精神文明良好形象。

       

      2024年1月4日


    • . 宜阳县林业局第一责任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汇报

      08-11

    • 2022年以来,我单位第一责任人按照市县关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办事,带领全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恪守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宗旨,不断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依法治国文件精神,强化宣传创建内容,明确法治建设目标要求和措施,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进行线上答题活动。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中心要求,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收费事项全部进驻大厅。无法律法规依据和部门规定的审批和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无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现象发生。按照中心规定,印制便民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各类事项在中心窗口、网站和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严格遵守办结时限承诺,尽量压缩办理时限,按时办结各类事项,有关事项情况按照规定在网上、服务指南卡、一次性告知单及权责清单及时进行调整。根据今年新《森林法》实施情况,在县政府网站林业局权责清单上整理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共24项,按规定取消木材运输证办理及相关执法处罚事项,并在窗口柜台、网上、服务指南卡、一次性告知单进行公示

      为保证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各股室人员及执法人员通过不断认真学习及有关培训,维修维护调整录入各事项的电脑设备及网络系统数据,完善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植物检疫系统、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办证、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洛阳市政务服务网及宜阳县行政审批网上办事系统事项明细、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国家信用双公示系统、完善财政票据专网系统功能、国家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全国林业行政案件填报系统、国家行政案件管理系统、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管理系统、县政府网站权责清单填报和管理系统等,以保证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转变理念,进一步规范完善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收费事项,提升行政审批能力和服务水平,保证林业行政服务工作优质高效。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积极开展服务型执法建设,规范完善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收费事项,提升行政审批能力和服务水平,保证林业行政服务工作优质高效。全年共办结各类事项191件,其中:林木采伐许可证180件,植物检疫证8件,征占用林地许可2件,野生保护动物许可1件。未出现超时限办结件,未出现服务对象投诉事件。

      根据县政务服务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积极参加市县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洛阳市审批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完成林业政务服务事项及流程的梳理填报调整工作。以确保达到使群众能在网上申请办理林业所有事项的任务。积极配合迎接行政执法及政务服务检查。

      完成互联网+监管工作任务。按照县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完成河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林业行政职权事项认领确认,组织培训各股室单位填报日常职权履行情况,其中包括:林木种子种苗管理、植物检疫管理、林木和林地资源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森林防火管理和林业行政处罚事项等,各项职能日常监管或专项检查及处罚履行情况都要在平时及时录入国家互联网+监管工作平台,上级不定时检查各行业各部门履职监管情况。

      二、不断加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普法宣传力度,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我局积极开展关于创建全国法治示范市活动,切实做好林业法律法规、森林防火和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做好林业法律法规及野生动植物宣传保护工作,精心组织开展林业普法宣传,举办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开展421日至27爱鸟周宣传活动,加强野生动物救助,做好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开通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做好宣传,在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制作宣传页1500张,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呼吁全社会要自觉做到爱鸟护鸟,自觉维护生态环境,为建设富美宜阳做贡献。在6月份和市局共同在滨河公园李贺广场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出展板50块,条幅20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两千余份。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和《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周活动,累计出动宣传车100多台次,印发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材料上万份,阻止野外违法用火10余起,收缴违规携带火种30余件。5月份、10月份在红旗广场、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和安全无小事,平安永相伴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咨询活动。过往群众纷纷向前询问各类森林防火相关问题,对于群众提出的疑问一一做出了解答。同时,通过发放森林防火安全手册、森林防火宣传单以及展示森林防火展板,对广大市民进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共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彩页500余份,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手册100余本。切实引导人们提高了森林防火安全认识,了解正确火场避险方法,增强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使森林生态安全得到了保护。

      三、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请两名律师做法律顾问。完成半年和年度林业行政案件审核和系统注册登陆填报工作,组织执法单位完成发生的林业行政案件具体台账明细表的上报工作。无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及时申报省政府行政执法证,到编办进行资格申核,组织网上网下执法培训考试并在网上填报和纸质上报,在《河南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进行人员调整申报,按要求完成有关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和工作开展。做好法制指导和行政案件卷宗审核工作,今年以来,共依法规范办理22起行政处罚案件,均在《河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范围内进行处理,暂无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性案件发生。

      四、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依法治国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林。规范完善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和严格执法各项工作,按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和政策文件规定及时调整有关审批服务事项,遵守项目办结时限承诺,服务项目一律按规定严格审核,及时办结,不出现服务对象投诉事件。明确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各项职责,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依法执法树立宜阳林业精神文明良好形象。

       

       

       

      2023220


    • . 宜阳县林业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08-11
    •  

      2022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县关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活动要求,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恪守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宗旨,不断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1、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依法治国文件精神,强化宣传创建内容,明确法治建设目标要求和措施,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进行线上答题活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林业行政执法职能。

      2、林业行政审批服务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尽量压缩办理时限,严格遵守办结时限承诺,按时办结各类事项,有关事项情况按照规定在网上、服务指南卡、一次性告知单及权责清单及时进行调整公示。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中心要求,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无中介服务事项。

      3、林业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大厅林业窗口,达到应进必进、一网一次一门受理。无法律法规依据和部门规定的审批和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无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现象发生。按照中心规定,印制便民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各类事项在中心窗口、网站和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根据新《森林法》实施情况,在县政府网站林业局权责清单上整理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并在林业窗口柜台、网上、服务指南卡、一次性告知单进行公示。

      4、加大简政放权和放权赋能改革力度。去年至今,林业局承接上级下放事项5项,均可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分别是:国有林木采伐许可林地征占用初审临时占用除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以外的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不含5公顷),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不含10公顷)审批临时占用除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以外的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含5公顷),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含10公顷)初审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初审。工作人员熟悉权限运行流程,下放权限以来已办理临时占用除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以外的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不含5公顷),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不含10公顷)审批”1件。专门出台洛林资【202110号《洛阳市林业局关于扎实做好相关权限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附件1:《市林业局关于授权部分行政审批权限的实施方案》、附件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指南》、附件3:《相关资料汇编》。洛阳市林业局到宜阳县林业局开展业务培训及指导工作2次,县林业局组织学习2次,共4次参加16人次。下放权限以来,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等服务对象对放权赋能非常满意。

      5、规范完善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收费事项,提升行政审批能力和服务水平,保证林业政务服务工作优质高效。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强化森林资源保护。2022年上级下达到我县商品林计划总量为28500立方米,完成人工商品林采伐蓄积量12806.1立方米,合格率100%。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91件,其中:采伐许可证180件,办理植物检疫证8件,征占用林地许可2件,野生保护动物许可1件,无超时限办结和服务对象投诉事件发生。

      6、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和服务型执法建设,提升行政审批能力和服务水平,保证林业行政服务工作优质高效,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注重指导行政相对人签订信用承诺书,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时,采伐人都签订了信用承诺书,及时完成报送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 双公示信用信息。保护和增进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达到服务有温度、执法有力度和建设诚信社会开展诚信教育目的。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7、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二是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实现了同案同罚,达到公平公正;三是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要向管理相对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并做到举止得当;遇到紧急事件和对方的过激言行,要态度平和、理性处理,去年以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达到了文明执法,树立了林业执法新形象。

      8、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审核林业行政处罚案卷时,不但要审核执法程序是否正确、证据是否确凿、法律适用是否恰当,还要审查是否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未按裁量标准执行的,法制室不审核,案卷退回纠正。多年来,我局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得到行政处罚相对人的理解和支持。执法案卷按照省林业局下达的《河南省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规范填写,要素齐备,完整归档。

      9、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为了使依法行政的实际操作落到实处,避免行政执法因利益的驱动而滥施处罚,林业局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法制人员审核、行政主管领导批准后,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行政管理相对人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农商银行窗口交纳罚款。

      10、聘请两名律师做法律顾问。无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做好法制指导和行政案件卷宗审核工作。2022年共依法规范办理21起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完成有关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和工作开展。

      11、加强执法人员组织学习培训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县司法局及市林业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林业法律知识及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和考试,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不断加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普法宣传力度,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12、我局积极开展关于创建全国法治示范市活动,切实做好林业法律法规、森林防火和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做好林业法律法规及野生动植物宣传保护工作,精心组织开展林业普法宣传,举办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开展421日至27爱鸟周宣传活动,加强野生动物救助,做好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开通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做好宣传,在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制作宣传页1500张,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呼吁全社会要自觉做到爱鸟护鸟,自觉维护生态环境,为建设富美宜阳做贡献。在6月份和市局共同在滨河公园李贺广场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出展板50块,条幅20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两千余份。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和《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周活动,累计出动宣传车100多台次,印发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材料上万份,阻止野外违法用火10余起,收缴违规携带火种30余件。5月份、10月份在红旗广场、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和安全无小事,平安永相伴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咨询活动。过往群众纷纷向前询问各类森林防火相关问题,对于群众提出的疑问一一做出了解答。同时,通过发放森林防火安全手册、森林防火宣传单以及展示森林防火展板,对广大市民进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共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彩页500余份,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手册100余本。切实引导人们提高了森林防火安全认识,了解正确火场避险方法,增强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使森林生态安全得到了保护。

      五、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确保各项工作优质高效。规范完善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和严格执法各项工作,按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和政策文件规定及时调整有关审批服务事项,遵守项目办结时限承诺,服务项目一律按规定严格审核,及时办结,不得出现服务对象投诉事件。明确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各项职责,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依法执法,发树立宜阳林业精神文明良好形象。

       

                  宜阳县林业局

                              2023219


    • . 宜阳县林业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08-11
    •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上级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文件精神,为主动适应习近平法治思想新要求,围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林,营造良好的林业法治环境,持续推动普法依法治林工作全面落实。

      一、围绕大局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干部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林业普法工作,引导广大部职工统一思想和行动,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及我省《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引导林业干部职工守法普法,营造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活动,将党内法规宣传与林业普法宣传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经常化、制度化。

      二、突出重点抓好林业普法宣传

      加强宪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万家,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传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宪法誓活动,扩大宪法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加强森林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植树节、爱鸟周、国际湿地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掀起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热潮,准确把握今后林业工作的方向和新要求。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切实抓好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贯彻落实。抓好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常态化,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专题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坚持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考试和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98%以上。

      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定期培训、法制讲座、网络媒体学习、分类学法考试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普法进程,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针对全省林业普法骨干和执法人员,开展林业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负责人培训,实现普法教育和执法培训的全覆盖,不断提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普法、执法能力。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面对普法对象多元化、普法需求多样化的新形势,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等新兴宣传载体,拓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普法渠道,通过点对点普法,扩大林业普法覆盖面。积极参加省普法办举办的"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系列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和工作制度。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公开。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形外,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一律依法公开。

      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查找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对策建议,促进林业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推广典型,提高信息报送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对不重视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或工作完成效果不佳的定期进行通报。

      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保障

      强化普法工作制度的落实和工作职责的履行。认真完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普法办2022年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全民守法普法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立普法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组织能力和指导水平。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设置法治宣传板块,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建设和保障,不断改进和规范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2022228


    • . 宜阳县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08-11
    • 宜阳县林业局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局属各股室、各单位:

      现将《宜阳县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林业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局林业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局法制机构(以下简称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第三条 法制机构负责对下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一)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

      1需以同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2拟作出的不予(变更、延续)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3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提出陈述、申辩的行政许可;

      4经特别程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监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审查的行政许可;

      5拟作出的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 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

      6拟作出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许可决定。

      (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

      1拟作出对公民个人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非经营活动中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涉及各类林业处罚的案件;

      2洛阳市林业局、宜阳县人民政府要求直接立案查处的案件;

      3涉嫌犯罪需要移送的案件;

      4拟作出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重大行政强制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

      按规定应当实施且非应当场实施的行政强制

      (四)其他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第四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签发前,由承办机构(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及依法受林业局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直属单位)送审,应当提交局党组、局班子集体讨论的,集体讨论前送审。

      需要征求局内业务单位或者其他部门意见的,承办机构应当在送审前征求意见。

      承办机构应当预留合理的法制审核时间。

      第五条 送审时,承办机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意见及情况说明;

      (二)草拟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

      (三)案件材料;

      (四)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卷移交清单(附后);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意见及情况说明应当载明认定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执行裁量基准情况等内容。超出局职权范围需要移送其他部门或者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一并提出移送意见。

      法制机构认为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承办机构在指定时间内予以补充。

      承办机构对其提交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法制机构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草拟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是否规范、表述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备;

      (七)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第七条 法制机构在审核过程中有权调阅行政执法活动相关材料;必要时也可以向当事人进行调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第八条 法制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可以组织林业、法律等有关专家、顾问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研讨论证,并邀请承办机构参加;必要时,对复杂、疑难案件征询上级部门意见或者提请执法解释。

      第九条 法制机构在收到送审材料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案件复杂的或者特殊情况的,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

      补充材料、专家论证、征询意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第十条 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查为主;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经法制机构领导同意后,交承办机构。

      第十一条 法制机构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书面意见或建议:

      (一)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的意见;

      (二)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提出继续调查或不予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建议;

      (三)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准确和裁量基准不当的,提出变更意见;

      (四)执法文书不规范、程序不合法的,提出纠正意见;

      (五)超出本局管辖范围或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意见。

      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出继续调查、变更、程序纠正意见的,由承办机构调查、变更、纠正后重新送审。

      第十二条 承办机构对法制机构审核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采纳;有异议的应当与法制机构协商沟通,经沟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将双方意见一并报送局主要负责人处理。

      第十三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法制机构审核同意后,应当提交局主要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的,由承办机构提交集体讨论。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后,由承办机构负责执行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 承办机构的承办人员、法制机构的审核人员以及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宜阳县林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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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阳县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一、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局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均须依法经过法制审核方可作出,简易程序除外
          二、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行政许可决定;
          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行政许可听证的;
          3、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
          三、行政强制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1、对行政相对人或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强制决定;
          2、对行政相对人或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强制执行决定。
          四、行政检查法制审核范围
          1、对行政相对人有重大影响的;
          2、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
          3"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
          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1、行政处罚决定:拟对公民处15000 元以上、对法人单位或组织处5万元以上罚款的;没收违法所得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的;
          2、行政强制决定:拟对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关闭、取缔等行政决定的;对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设备强制拆除的;查封扣押冻结标的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
          3、超越自由裁量权基准范围,给予减轻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的;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需要进行纠正或在执行中需要进行减免或暂缓执行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涉及面大、影响面广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
          6、本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认为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案件;
          7、其他情况复杂或重大的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