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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宜阳县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活动

      11-04
    • 10月11日,由宜阳县各眼镜制配行业自行组织、宜阳县市场监管局协调技术支撑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活动顺利结束。此次活动邀请洛阳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技术人员,历时6天,对我县50余家眼镜店、170余台设备进行了检定和校准。

      本次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企业组织有序,市检测中心技术人员认真仔细,对个别有误差的设备进行了现场调试,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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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监督检查和检定校准工作,规范了我县眼镜制配行业,提升了眼镜制配行业整体社会效益,我局将持续开展计量服务工作,加大技术服务力度,进一步发挥计量对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的支撑引领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社会保障。


    • . 宜阳县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10-23
    • 10月23日,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县汽车站广场举行,县政府四级调研员王玉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耀敏参加了本次宣传活动。现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及用品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热心解答群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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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集中宣传活动现场,王玉杰参观了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并在与咨询台工作人员的交谈中强调: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是国务院食安办明确要每年举办的全国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自2011年至今已经开展了14年,成为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养的重要平台和品牌。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也就是发动社会各界弘扬诚信为本传统美德,强化企业诚信自律经营,倡导公众安全节俭消费,共享食品安全治理成果,推动诚信尚俭成为全社会的文明风尚。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随着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人民群众对食品的需求从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向新鲜、健康、营养拓展,必须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落实好各方责任。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食品浪费,遵守行业准则、强化诚信自律,共同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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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耀敏表示,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县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打“攻坚战”、“持久战”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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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宜阳县三乡市场监管所全力保障“李贺杯”青少年足球邀请赛食品安全

      10-08
    • 2024年10月1日至10月6日,河南省“李贺杯”青少年足球邀请赛在宜阳县三乡镇研学基地足球场成功举办。本次比赛的参赛对象为河南省各地市青少年俱乐部足球队,年龄范围在10-16岁,参赛运动员700余人、裁判员30人、教练员92人,为做好比赛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三乡市场监管所早介入、早行动,提前制定了食品安全保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监督重点和工作要求。

      在正式开赛前,重点围绕食品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等环节对餐饮提供单位洛阳宴圣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三乡驿酒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明确第一责任人,要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同时结合赛事供餐要求,提前审核确认菜单,努力为全体运动员和赛事工作人员提供最放心、最舒心的饮食供应。

      在赛事举办期间,三乡市场监管所安排执法人员根据比赛日程对当日的供餐情况从采购、备餐、消毒、留样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食品留样时间、重量、名称均达到规范要求、每餐次使用的餐饮器具、设备容器均做到清洗、消毒、保洁且不受到二次污染等,全力以赴扎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本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保障就餐18餐次、食品留样18餐次。

    • . 县市场监管局国庆节前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09-30
    • 国庆长假将至,特种设备进入使用高峰期,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应对、迅速行动,开展节前专项安全检查,以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商场超市、景区景点等场所为重点检查区域,以使用单位“两个规定”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情况等为重点检查项目,开展各项隐患排查,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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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先后对大张盛德美、锦华购物广场两家大型商超,杏花村、赵老屯、红星小镇、莲花公园、灵山风景区、洛水昌谷、花果山、七彩童话动物王国八家景区景点进行现场排查。要求各使用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严禁特种设备带“病”运行,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在位,切实保障设备运行安全。根据排查情况,我局将杏花村两台未经检验、未注册、存在安全隐患的流动性海盗船进行了查封,并要求限期拆除,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国庆节期间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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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宜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进社区活动

      09-25
    •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河南省“质量月”活动方案》和《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安排,9月25日,县市场监管局在兴宜街道香缇小院小区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进社区活动

      执法人员在现场向小区居民宣传电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使用常识,督促使用单位在电梯轿厢、公告栏、楼宇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电梯检验、96333应急救援、乘梯须知等标识要求使用管理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乘客安全乘梯意识,营造安全搭乘电梯的良好氛围,对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等进行培训,宣传讲解电梯使用登记、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规定,全方位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现场组织小区物业及维保单位洛阳奥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应急救援演练和日常维护保养项目演示等活动,维保单位表示,要严格按照电梯维保规则进行电梯的维护保养,确保电梯的使用安全。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居民安全意识和自救常识不断提升。default.jpg图片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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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宜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9月份“4+X”主题党日活动

      09-24
    • 9月24日,宜阳县市场监管局总支下属各党支部集中开展9月份“4+X”主题党日活动,局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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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共有6项议程。第一项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二项集中学习市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化洛阳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化宜阳建设的实施意见、宜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第三项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关于三门峡市渑池县一起典型行风问题的通报、关于信阳市息县一起典型行风问题的通报。第四项集中交纳党费,各党小组集中交纳9月份党员党费。第五项开展群众走访,深入了解企业、商户的实际情况,虚心听取大家对我局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六项组织志愿服务(特色活动),开展文明助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通过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纪律观念,进一步教育党员增强党员责任感、使命感,告诫全体党员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纪律观念,坚决做到依法用权、高效办事,恪尽职守,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 . 县政协视察全县食品安全工作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09-23
    • 9月23日上午,县政协副主席王留乾带领部分政协委员视察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孙耀敏陪同。

      王留乾一行先后视察了秦川府、后庄万象超市、二外幼儿园、大张冷链物流园,委员们紧扣群众关心的当日卖不完的生鲜品怎么处理”“散称食品怎么检验“食堂食材来源是否可靠”等食品安全问题,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及点位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希望在全县推广他们的经验,让食品安全覆盖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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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察点位极具代表性,涉及食品加工、食品流通、社会餐饮、学校食堂,覆盖各领域、全流程,呈现在委员们面前的是批量制作、兼具效率与质量的加工车间,是票据一目了然、进出皆可追溯的食品流通,是台面整齐洁净、操作娴熟规范的“明厨亮灶”,带给大家的不仅有震撼,更有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信心。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闫治伟进行了汇报发言,总结概括了今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成效,委员们各抒己见,依次交流意见,孙局长向各位委员进行了表态,食品安全连接着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市场监管局必不负重托,调动可利用的力量,克服发展中的困难,大力推进智慧监管,使食安常伴成为常态、市场有序成为必然,全力提升全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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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更多>>

    • .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知(第二期)

      12-31
    • 2024年7月至12月,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4年宜阳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宜市监〔2024〕16号)对全县生产、销售领域液化石油气、学生用品、眼镜、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成品油、农资产品等重要消费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共抽检各类样品153批次,合格145批次,不合格18批次。对不合格企业产品依法进行后处理。(抽检信息详情详见附件)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请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明细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明细 .xlsx



    • . 关于对宜阳县亚敏家电商行违反《水效标识管理办法》违法行为的通报

      12-18
    • 我局于2024年11月4日对宜阳县亚敏家电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327MA9FPWDM3R)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对该商行上述违法行为予以通报。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 . 宜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10-23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适用于洛阳市宜阳县及洛阳市洛龙区丰李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也称宜阳辖区或本辖区)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与管理。关于电子烟零售店布局,按照《河南省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执行。

      第三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是指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且经营场所应具备满足最低经营需求的基本设施条件,形成初步的经营业态。

      第四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以市场为导向,遵循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本规划由宜阳县烟草专卖局综合考量零售点存量、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将辖区划分若干市场单元,并确定市场单元零售点的指导数。

      第六条  为了合理满足消费需求、防止无序竞争、落实控烟履约要求,对本辖区的市场单元和市场单元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进行动态调整,以发布为准。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烟草制品零售点数量、盈利水平、诚信等级等因素,科学设定市场单元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数量布局。零售点数量布局设置以指导数为基本参照,每年12月份或有实际需要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示,在已经满足市场消费需求的情况下,按照“退一进一”原则,根据排队轮候顺序依法受理。

      第七条  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应向社会公示。

       

      第二章  零售点总体布局规划

      本辖区内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总体布局规划实行:“距离+总量+限制性条款”组合模式。

      第八条  距离限制模式

      (一)在符合市场单元零售点指导数要求的基础上,各市场单元新设零售点应同时满足间距控制标准,两个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不受距离限制及放宽情形的除外)。

      (二)与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经营场所(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用品、文化体育、网吧游戏、传真打印、美容美发、按摩推拿、化妆洗涤、药妆医械、足疗保健、五金建材、装修装饰、家电家具、床上用品、电子音像、服饰鞋帽、母婴用品、金银珠宝、汽车销售、汽车服务、修理修配、寄递配送、中介劳服、寄卖典当、金融证券、彩票销售、仪器仪表、通信器材、农具农资、农畜养殖、照相馆、宠物店、渔具店、旅行社、散酒精酿、茶叶专卖、洗浴中心、民宿驿站、小型餐饮、土杂店、小吃店、蛋糕店等),设置零售点需符合该市场单元零售点指导数要求,且与周边最近零售点间距不低于200米。

      第九条  总量限制模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本规划第八条限制,且不作为距离限制的有效参照物。

      1.住宅小区内(不包含临街门面房)根据住户数量设置零售点,每500户可设置1个零售点,每增加500户可增设1个零售点,最多不超过2个。

      2.行政村(划入城市道路市场单元的除外)根据市场单元指导数量,按总量限制原则设置零售点。

      3.特殊场所的零售点设置:

      (1)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地铁站大厅内(含售票厅、候车厅、大厅区域内各通道及走道、上下客区、地下通道)按占地面积和人流量设置零售点,最多不超过3个。

      (2)封闭式综合性市场、专业市场内部(不含临街门面房),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设置零售点不超过2个;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50万平方米以下的,每超过1万平方米可增设1个(余数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按1万平方米计算),但总数不超过5个;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在核定5个零售点的基础上,每超过2万平方米可增设1个(余数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按2万平方米计算),但总数不超过10个。

      (3)达到3000人以上规模的高等院校内(同一校区)可设置1个零售点,每增加3000人可以增设1个零售点,最多不超过3个。

      (4)封闭式旅游景区、厂矿、军队大院、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监狱(监区)等内部场所,按总量限制模式设置零售点,最多不得超过3个。

      (5)营业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购物中心、商场可设置1个零售点;营业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商场,可每层设置1个零售点。

      (6)客房达到70间以上的宾馆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区)单侧、具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加油(气)站按照一个经营场所办理一证的原则办理。

      (7)商用写字楼、办公楼内部,每栋设置零售点不超过1个,临街商铺有即存持证户的不予设置。

       

      第三章  放宽情形

      第十条  对下列情形在间距上予以放宽,但属于不予设置情形的除外。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烈属个体经营户,且与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本人首次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与周边最近零售点间距不得少于30米。以扶持条款取得的卷烟零售许可证不得变更。

      (二)省级以上政策扶持的公益性连锁企业门店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在符合该市场单元零售点指导数要求的基础上,与周边最近零售点间距不低于30米。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受间距和指导数限制,但属于不予设置情形的除外。

      (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核定的经营地址经营的零售点,或因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造导致的先店后校、先店后门等情况,以及合理布局标准修订等客观原因造成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零售点不符合相关要求,持证人提前申请变更到原发证机关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

      (二)只经营雪茄烟(不经营卷烟)的零售点,不受间距和指导数限制(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除外)。雪茄烟专营商户经营范围增加卷烟的,应当适用该合理布局规划规定的指导数和间距条件,提前申请变更许可证经营范围。

      (三)非家庭经营持证个体工商户,两年内无涉烟违法记录,持证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后90日内,原持证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或子女)在原经营地址重新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四)营业面积在50平米以上,在洛阳市内拥有30家以上的同一法定代表人、统一门头、统一配送、统一经营模式的直营连锁便利店;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

      第十二条  新办申请在实地核查零售点最近间距时,不受存在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和两年内申请停业累计超过12个月的持证商户限制。

       

      第四章  不予延续情形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

      (三)经营主体发生变化的;

      (四)不再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的;

      (五)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六)经营场所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其既不符合取得许可时也不符合申请延续时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要求的;

      (七)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十)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十一)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第五章  不予设置情形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一)申请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二)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三)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四)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五)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在一年内再次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六)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七)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八)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九)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经消防等职能部门认定存在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易挥发类物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的;

      (十)中小学校内部及距离中小学校学生通勤出入口(不含教职工通道、后勤通道、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垃圾通道及长年关闭的边门等)100米内;幼儿园内部及距离幼儿园学生通勤出入口(不含教职工通道、后勤通道、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垃圾通道及长年关闭的边门等)50米内;可向学校、幼儿园内销售卷烟的窗口、栅栏等情形的;

      (十一)一个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十二)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

      (十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

      (十四)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的;

      (十五)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十六)经营场所位于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内部和医疗机构内部的;

      (十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划所称“经营场所”是指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场所,应当与经营范围相适应,依法取得使用权,具有合法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不属于违法建设、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等依法不能用作经营场所的房屋。

      第十六条  本规划所称的“营业面积”,是指集中陈列、销售商品场所的面积,不包括仓库、办公等辅助场所的面积。

      第十七条  本规划所称“距离”是指拟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经营场所与参照零售点或中小学校、幼儿园之间的步行最短距离。(距离测量时,以依法可通行的最短距离为标准,按照两个参照点最近一侧的门沿进行测量,不得穿越隔离护栏、护墙、花坛、花园、建筑物等设施或禁止性道路标线)。

      第十八条  本规划所称“中小学”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校”含义:指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是指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详见《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号,自1998年12月2日起施行)。

      “专门学校”: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规划所称“幼儿园”是指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详见《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规划所称宾馆酒店客房数量以相关机构认定的客房数量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划所称的“内”、“以上”、“不低于”、“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划由宜阳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宜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宜烟〔2021〕4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宜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间距测量标准.docx

                2.宜阳县市场单元布局信息目录.docx

       



    • . 关于对宜阳县付晶整体卫浴店违反《水效标识管理办法》违法行为的通报

      07-18
    • 我局于2024年7月2日对宜阳县付晶整体卫浴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327MADFPW9212)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及伪造水效标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项的规定,现对该卫浴店上述违法行为予以通报。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8日


    • . 全面推行“企业码”实行“一企一照一码” 应用的通告

      05-09
    • 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经营主体: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给经营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政务服务,依托全国统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决定为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赋“企业码”(经营主体身份码),实行“一企一照一码”。

      经营主体身份码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的,无需申请,用以标识经营主体身份的二维码,是企业办理业务的唯一身份识别标志,一次生成、永久有效。经营主体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扫一扫”功能,扫描“企业码”一键获取经营主体相关信息,最大限度减少纸质证明材料,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助力企业“亮码经营、携码办事”,满足经营主体便捷化、个性化、电子化展示的需求。

      经营主体身份码有以下便利性:方便执法部门监管,经营主体可以把企业码打印粘贴在经营场所,监管人员使用手机扫一扫即可以查看到电子营业执照信息,解决查看悬挂的纸质证照时因字体小造成看不清等问题,其他政务人员上门也可通过“扫一扫”企业码了解企业基本信息,便于走访服务;方便企业办事,经营主体可以携带企业码去办事,办事系统可以扫码获取企业信息,不用信息录入;方便企业宣传,企业也可以把企业身份码打印在宣传材料上,让社会公众扫码查询企业信息;方便产品溯源,经营主体可以把企业码打印在产品上,消费者扫码查询经营主体信息,及时了解经营主体真实性。

      全县各经营主体,请积极争做应用经营主体身份码(企业码)的使用者。如果您是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下载使用企业码和电子营业执照,在需要使用企业码和电子营业执照的场景主动出示,推动经营主体通过使用手机便可“一照一码走天下”。

      全县各相关单位,请主动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简化政务工作流程,提高经营主体办事效率,实现我市“一企一照一码”、“一码通行”,充分发挥“企业码”的便利性优势,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为数字化治理贡献力量。

      “企业码”领取的操作流程请从以下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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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阳县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 . 关于宜阳县推荐2023年度“省、市级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商户”的公示

      04-03
    •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营造文明、诚信的社会环境,落实洛阳市文明办、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明诚信创建工作精神,按照宜阳县文明办、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工作部署,经商户积极创建、自主申报、逐级推荐,由宜阳县文明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评审,从2023年度宜阳县级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商户中择优选出12家商户予以推荐(名单附后)。 

      现将所有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3日起到2024年4月10日止。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379-68894075 

      电子邮箱:yygsjg@126.com  

      通讯地址: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市场规范股

       

      附件:

      1.宜阳县2023年度省级“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商户”推荐名单

      2.宜阳县2023年度市级“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商户”推荐名单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1

      宜阳县2023年度省级“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商户”推荐名单

      宜阳县城关镇创兴牛仔服装店

      宜阳县香山百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2 

      宜阳县2023年度市级“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商户”推荐名单

      宜阳县城关镇创兴牛仔服装店

      宜阳县香山百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宜阳县城关镇乖乖狗鞋服店-分店

      宜阳县金宝贝童装店

      宜阳县老男孩麻辣烫店

      河南百家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阳红旗东路店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宜阳兴宜东路店

      宜阳县汤喝碗小吃店

      宜阳县香鹿山镇星星生活超市

      河南杏林同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阳县华山店

      宜阳县胜源大药房有限公司

      宜阳县白杨镇祥和家宴城

    • . 关于公布2023年度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

      03-12
    • 为加强全县药品零售企业管理,充分发挥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的信用意识,根据我县实际,按照《宜阳县药品零售企业信用评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 (试行)》,综合2023年全县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行政处罚处理情况等信息,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3年度辖区内213家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最终评定良好(B级)211家,合格(C级)2家。希望各企业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管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做到诚实守信,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附件:2023年度宜阳县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宜阳县药品经营零售安全信用等级.xlsx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