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宜阳县2021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4-22来源:

宜汛2021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宜阳县2021年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宜阳县2021年防汛工作方案

 


                              

                              2021 4 13

附件   

 

宜阳县2021年防汛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确保全县安全度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工作方针,坚持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确保中小型水库不坝,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平川地区排水畅通,城镇安全度汛,铁路、交通干线正常运行,遇超标准洪水有对策,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工作任务

(一)水库防汛

目前全县19座中小型水库完成除险加固10年以上其间没有经过高水位洪水考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应急预案操作性有待加强,通讯设备没有经过实战。

针对今年依然严峻的防汛形势,要认真落实全县所有中小型水库地方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各相关乡镇及工程管理单位要针对汛前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责任到人,确保安全度汛。各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宜阳县2021年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保证每座水库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安全运行,同时落实通讯、预警措施,制订安全转移路线和安全区,主汛期来临之前要对水库应急度汛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开展应急防洪演练,切实提高下游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存在隐患的水库,除空库运行外,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对位置重要、涉及交通干线和村(镇)安全的水库,由水库所在地乡(镇)长亲自负责。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河道防汛

为确保全县河道安全度汛,各险工地段(堤防、堰)要安排专人看守,当洛河洛宁长水水文站出现1000—2000个流量时为较大汛情,沿河重点乡镇、村要组织人员上堤巡视汛情,沿河所有水力发电站、在建工程停止运营,人员撤离;当出现2000—3000个流量时,沿河各乡镇、村要组织抢险队伍,日夜监护堤坝,并将抢险物资运到险工地段,做好抢险准备工作;当出现3000个以上流量时,可视为超大洪水,沿河乡镇、村要全力以赴保护洛河大堤安全,力争洪水安全下泄,并组织好危险区群众抢运粮食、物资,向安全地带转移。洛河防汛是我县防汛的重中之重,沿河乡镇要由乡镇河长具体落实该乡镇洛河段的防汛工作。对洛河两岸的其它支流,也应高度重视,在发生汛情时,支流段所在乡镇、村河长要亲临一线指挥抢险,组织人员采取一切措施,避免人伤亡。同时,汛期严禁在行洪河道内设置集贸市场,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沿河群众安全度汛。

(三)山区防汛

山区防汛主要是防御地质灾害和局部突发性山洪灾害。我县丘陵山区面积大,汛期暴雨洪水形成快,灾害突发性强,防范难度大。各乡(镇)要及早动手,对辖区内的库、塘、坝、危房、危窑、排水渠和山区易滑坡塌方地段、山洪灾害易发区等进行认真检查,汛期加强巡查监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切实落实县、乡、村、组、户五级防御责任制,规划并制定安全可行的转移路线,确保预警设备运行正常,遇较大险情时立即组织群众有序转移,对仍居住在危房、危窑中的群众由当地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搬迁,妥善安排生活。

(四)淤地坝防汛

经汛前排查,我县33座淤地坝目前大部分存在各类隐患,部分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正在进行之中。相关乡镇要按照小型水库的防汛标准去落实淤地坝防汛。一是要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尽快组织人力物力排除安全隐患二是汛期内安排专人值守,放空坝内蓄水,紧急情况下及时通知下游群众撤离,汛前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度汛预案和人员撤离方案并组织演练。

)城镇防汛

城镇要按照防洪规划要求,保证在规定防洪标准内降雨不成灾,街水不泛滥。要制订应急措施,做好城镇排涝工程建设,加强对排水管网的管理,及时清理疏通,努力提高排涝能力,以利雨水的顺利排泄;遇到超标准降雨时,要扩大排水口或组织提灌排水,保证能源、交通、生活等重点设施的正常运行。县城区防汛按城市防汛方案实施,加强住宅区、地下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滨河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洪排查,确保城区度汛安全。

)铁路、公路、电力防汛

铁路、公路和电力部门要对桥涵、路基、站场、输电线路及进行度汛检查,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抢修,限期整改,保证正常运行。遇超标准洪水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行方案和抢修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和输电畅通。

)工矿企业防汛

工矿企业要制定防洪预案,对其防洪安全设施要进行彻底检查。特别要对矿山、矿井及在行洪河床内所建的设施进行认真排查,在洪水淹没范围以内的设施必须于汛前搬迁撤离。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防汛知识宣传力度,为防汛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防汛知识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增强人民群众防汛安全意识,了解防汛知识,支持配合防汛工作,一旦遇到险情能够安全转移,把灾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抓紧汛前工程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主汛期前,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有限时间认真组织重点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检查水库、河道、淤地坝、水电站等度汛工程;市政、住建部门要组织检查县城内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公路、交通部门要组织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工矿企业、行洪河床内建筑物等工程设施;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检查;中小学校舍、群众危房分别由县教育体育部门、民政部门和当地乡镇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逐项落实,并把检查、处理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在主汛期前对各自管辖的水利工程进行彻查,要对水库闸门、启闭设施、输电线路等进行全面检修;对水库、河道险工、穿堤涵洞要逐项制定落实抢护预案。

(三)抓紧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应急工程建设

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要按计划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应急工程建设任务,要集中力量搞好堤防基础、险工险段和病险涵洞、塘坝的加固处理。水毁工程修复和工程除险资金要尽早优先安排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汛前难以完成的工程,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

(四)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

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对本辖区内河道阻水障碍要建立清除责任制,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限期组织清除。禁止在行洪河道内设障和倾倒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类工程设施,必须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相关规定,报县水利部门审查后方可实施。

(五)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

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要按照市、县下达的水库、河道调度运用计划和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做出具体安排,要对组织领导、技术措施、器材准备、淹没范围调查、安全转移等作出详细周密的部署。

县城的防汛预案由县市政、住建部门及时进行修订完善,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进一步提高方案的可操作性。

(六)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组织和物资储备工作

各乡镇要组织落实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抢险物资,做到准备充分、任务明确。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出险地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抗洪抢险技术培训及抢险演习,做到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县公安系统负责落实抢险指挥车,并做好车况检查和驾驶员培训,为现场指挥防汛抢险提供服务。县交通部门负责落实载重卡车和人数充足的装卸工,并做到定负责人、定车辆、定驾驶员、定装卸工。要将车牌号和驾驶员、装卸工的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防汛指挥车及运输车辆要在610日前落实到位。

各乡镇要加强和规范防汛物资储备及管理工作。防汛物资储备采取政府储备和群众储备相结合的原则,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物资品种,定额、定点储备。县发改委、商务、粮食、供销等部门要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物资储备计划,备足备好防汛物资。县铁路、公路、运输部门要做好防汛物资的调运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防汛物资的管理工作,保证质量和数量,及时更新,严禁挪用。

(七)搞好防汛通信、汛情预报和测报工作

通信部门要对通信设备全面检修,确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及中、小型水库之间通信畅通。遇到洪水时,防汛通讯要与电信、电力、公安等部门通讯联网,及时传递汛情信息,必要时利用电视、广播发布汛情,通报调度命令。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水情预报,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的短期预报和中型水库、主要河道的洪水预报,努力提高预报精度和准确度。

(八)科学调度洪水,除害兴利并举

认真总结近几年来防洪调度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完善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河道等工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加强科学调度,坚持除害兴利结合,防洪抗旱并举,充分发挥各项工程的综合效益。

(九)做好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民政部门要配合防汛部门做好协调和善后处理工作,要加强统计评估队伍的培训和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快速准确评定洪涝灾情和减灾效益。

(十)加强防汛指挥机构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按照国家防总关于防汛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要求,一是各乡镇和县防指主要成员单位要明确领导,明确工作人员,明确办公地点,并足额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各项防汛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搞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防汛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健全防汛交接班、汛期值班、请示汇报、汛情会商、汛情发布等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及时准确了解天气预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对来往电文、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按照职权范围及时呈报有关领导,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迅速准确上传下达防汛信息,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十一)强化领导,确保防汛工作有序开展

1.强化全社会防洪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洪抗洪义务。全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防洪工作的领导,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工作。

2.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防洪抗洪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全面负责,做到思想到位、指挥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各部门要按照《防洪法》规定,认真落实责任制,依法办事,对防洪工程建设的责任人要实行终身责任制。同时,凡涉及防洪排污工程需提前向县防汛指挥部门报批,尤其是县自然资源、住建、市政等部门要做好该项工作。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分工责任制,有关部门领导要深入分工防区检查防汛工作,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洪水到来时,亲临现场指挥,确保安全度汛。

3.严明纪律,依法防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服从指挥调度。水库及主要河道要严格执行市、县下达的调度运用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越权调度。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主动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本部门防汛情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按国家防总统一要求,及时准确上报雨情、汛情、灾情。对违抗、拖延执行洪水调度命令,不按时分洪、泄洪,借故聚众滋事,干扰防洪工程管理和防汛秩序,拒不清障或设立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沙取土、不听劝阻,盗窃或破坏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重大损失者,要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对在防洪抢险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1 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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