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子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宜阳县城关镇文明西路北侧第一化工厂3-2-102的房产,证号为宜房权证城关镇字第S01402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江子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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