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宜阳县永泽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0m水泥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4-04-03来源: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443日-2024410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宜阳县永泽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0m水泥管道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莲庄镇四岭村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阳县莲庄镇四岭村,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项目建设性质:新建(未批先建依据洛环不罚决字[2024]5001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项目免于处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座标准化生产厂房及年产10000m水泥管道的生产线、办公区、成品区、辅料库及配套环保设施。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应设置集气罩+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水泥仓泄压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尘管道+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投料、搅拌工序需整体密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限值要求。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地面冲洗废水以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3)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残次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除尘器除尘灰、沉淀池残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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