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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12日
  • 发布日期:2021-12-02
  • 发文字号: 宜政办〔2021〕30号
  • 索引号:C001-0042-2021-0040

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阳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宜政办〔2021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宜阳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11112

 

 

宜阳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我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实施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洛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宜阳县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对工作。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如下: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100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标准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主要任务

2.1组织扑火行动

根据火情状况、地形地势和队伍物资准备情况,制定扑火方案,组织扑火队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

2.2转移疏散人员

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森林火灾发生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县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负责人及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教体局、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卫生健康委、司法局、商务局、科工局、县灵管处、国有宜阳林场、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调整按县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3.1.2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制度,组织修订《宜阳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县火险形势、处置进展情况,组织指导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开展有关协调工作。

3.2县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组织

3.2.1前方指挥部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一、二级应急响应时,成立火灾扑救前方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前方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和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织成立综合协调组、扑救指挥组、专家支持组、气象服务组、人员安置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8个工作组。根据火场情况,指挥长可调整工作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3.2.2后方指挥部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一、二级应急响应时,同时成立后方指挥部,由县政府指定负责同志及县应急管理局、林业局、气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应前方指挥部要求,及时调度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3.3扑救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发生较大以上的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乡镇政府负责应对。跨区、边界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乡镇政府分别指挥,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

本预案启动后,救援力量按照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令到达抢险救援现场,接受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部队支援力量调动指挥,按照中央军委兵力有关规定执行。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履行抢险救援属地责任,在前方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调动救援力量,落实各项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预警和信息报告

4.1预警

4.1.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林火的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森林火险等级与森林火险预警信号

对应关系表

注:一级森林火险仅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不发布预警信号

4.1.2预警发布

image.png

应急、林业和气象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高音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必要时向各乡镇政府及重点林区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各视频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要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检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做好装备、物资等各项准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视情况靠前驻防,做好扑火准备。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要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警报,县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带班,开展森林防火检查,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发布禁火令,停止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工作;在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区段要层层设岗,严防死守;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视情况靠前驻防,进入临战状态。

4.1.4预警警报解除

在森林防火紧要期,当预警级别为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警报。在非森林防火紧要期,当预警级别为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解除预警警报。

4.1.5人工影响天气

县气象局根据天气趋势,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4.2信息报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要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向受威胁地区的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要立即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1)乡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5)可能危及重要设施或者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需要县政府组织扑救的森林火灾。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局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森林火灾发生后,发生地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5.2三级响应

如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当地政府应立即启动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迅速组织扑救。

5.3二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1)发生12人死亡或19人重伤,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同时发生两起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级响应。

5.3.2响应措施

1)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发展态势。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地区派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通知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增援准备。

3)视情况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5.4一级响应

5.4.1启动条件

1)达到较大等级1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9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一级响应。必要时,由县政府宣布启动一级响应。

5.4.2响应措施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

导火灾扑救工作。

2)调派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和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参加火灾扑救。

3)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择机实施人工增雨

(雪)作业。

5.5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点、时段、受害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县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6.应急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根据工作需求,组织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6.1扑救火灾

森林火灾发生后,由林业部门负责火情前期处理,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应立即就近组织有关救援力量参与火灾扑救,赶赴现场处置,争取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优先组织和调动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其次组织、调动民兵应急分队;最后根据扑火工作需要,再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林区职工、机关干部、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必要时可组织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应服从前方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

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扑火原则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把保护灾区群众和扑火救灾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作为重要任务。

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加强科学技术研究,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科技含量。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在落实责任制中,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方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6.3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根据天气和火势的变化情况,合理安排,科学部署,确保扑火救灾人员的安全。

6.4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订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证转移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6.5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派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6保护重要目标

当林区和靠近林缘的重要民用设施、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原始森林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在确保救援人员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胁,保护目标安全。

6.7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阻碍救援等违法犯罪行为。

6.8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新闻单位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方指挥部的批准,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6.9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前方指挥部组织检查验收,确认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10应急处置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需要宣布结束应急状态的,依照《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由市级宣布的,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状态;较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经扑火前方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状态,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7.后期处置

7.1火场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7.2火灾评估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过火面积、受害面积、林木蓄积、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公安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7.3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7.4约谈整改

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乡镇,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约谈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7.5恢复重建

森林火灾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事发地乡镇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当地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7.6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7.7表彰与责任追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8.应急保障

8.1制度保障

8.1.1工作会商制度

1)火情会商制度。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单位,不定期开展火情会商,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扑救方案会商制度。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和扑火专家,分析会商扑救方案,为扑火指挥提供技术保障。

3)重大决策会商制度。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决策,统一调度指挥。

8.1.2信息共享制度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发布、共享相关政策、会商结果、工作动态信息。应急响应期间,前方指挥部成员单位共享实时火情和相关基础数据信息,包括火灾预警监测、应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处理、交通管控、火场气象、森林分布、物资保障、当地条件等信息。

8.1.3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度

1)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责任,做到组织机构、防火责任、基础设施、工作经费、火灾处置“五到位”。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林区经营单位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

2)督导监督机制。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职责的同时,按分工对各乡镇的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物资储备、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8.1.4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统计森林火灾发生的基本情况、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

8.1.5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111日至次430,全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掌握火情、扑救进展等情况。当出现高火险天气时,要了解有关重点林区火险等级和工作措施,发生火灾后,主动了解火灾地区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施救情况。

8.2队伍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森林消防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军、武警部队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突击力量,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群众森林消防队伍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辅助力量。

8.2.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8.2.2解放军、武警部队

救援力量包括解放军、武警、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纪律严明、战斗力强,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8.2.3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县政府组建,有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防火紧要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做到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

8.2.4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林业局、乡镇政府、林场、林区经营单位组建,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确保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和较全的装备。

8.2.5地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由各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组建,是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专业力量。

8.2.6群众森林消防队伍

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林区居(村)民中的青壮年为主,主要参加火情处置、带路、运送扑火物资、提供后勤服务、参与清理和看守火场等任务。

8.2.7力量编成

森林火灾发生后,按照属地负责、就近调度原则,由火灾发生地政府调度本地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县级森林火灾一、二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及先期救援处置情况,研究部署救援力量的编成和规模,必要时协调军队应急救援力量和周边县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调度方案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可参照《宜阳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编成表》。

扑火力量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是专业森林消防队、地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第二梯队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第三梯队是驻宜部队、武警部队。行政区域外增援的各类队伍按照上述标准纳入各梯队编成。

8.2.8力量调度

1)下达指令。各牵头部门协调联系救援力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下达书面调度指令,火情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指挥调度,后补发书面指令。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将火情信息通报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驻宜部队、武警部队支援扑救的,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商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快速出动。救援力量接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度指令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紧急集结动员,快速做好准备,并将集结情况(包括指挥员、人员、装备、行程路线等信息)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征得同意后立即赶赴救援现场或指定地点。

3)预置备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救援力量部署,下达预备指令,预置备用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8.3物资及资金保障

8.3.1救援资金保障

县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县财政按政策规定安排森林防灭火经费,统筹用于县级森林防灭火应急储备物资购置和各地森林防灭火补助。

8.3.2救援装备保障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本预案要求,以救援一般、较大森林火灾为目标,加强县级森林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装备。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等救援装备。

8.3.3县级救灾物资

县级救灾物资包括帐篷、折叠床、棉被、棉大衣、雨衣、救生衣、应急包、雨鞋等,储备在县级救灾物资仓库。

县级救灾物资调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受灾地区要先使用本级救灾储备物资,在本级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救灾需要时,可申请使用县及市、省救灾储备物资。申请调拨救灾物资应逐级上报,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可越级上报。

县级救灾物资调运程序。县应急管理局发布物资调度命令,县粮食和储备中心负责县级救灾救助物资调运工作。

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生活物品等,由火灾发生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

8.4气象服务保障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县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场蔓延趋势等信息,县气象局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循环制作火场区域气象专报,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8.5通信信息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通信部门要迅速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证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广电、通信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群众撤离信息,配合应急救援行动。火灾发生地乡镇提供火场区域及周围地形、地貌、社区分布、道路、资源等地理信息,为救援决策提供支持。

8.6交通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摩托化输送方式为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抢险人员、转移群众、扑火救援物资运输。

8.7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灾区疾病防治工作开展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

8.8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林区纵火、破坏森林火灾救援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行为,保障火灾救援顺利开展。

9.预案管理

9.1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要组织预案评估,并适时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上级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森林火灾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需要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

9.2预案培训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预案培训。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紧要期前至少培训一次。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提升各级、各部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9.3预案演练

1)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各级专业和综合性救援队伍应根据森林火灾风险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乡镇、林场、涉林景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2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3.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4.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5.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编成表

6.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7.宜阳县高危火险区地理位置及分布情况表

8.花果山林区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9.灵山林区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10.锦屏山林区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11.香鹿山林区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附件1

 

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100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标准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附件2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委宣传部:指导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森林防灭火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负责组织召开县森林防灭火新闻发布会。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涉及县级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的基础建设项目审批,并将其纳入基本建设规划。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根据需要实施局部交通管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研究部署全县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

县教体局:负责做好林区学校师生预防森林火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因森林火灾毁坏校区、教学设施的重建和教学秩序恢复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因森林火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指导公墓园区的火源管理工作,负责公墓园区的防灭火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安排县本级财政预算,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根据需要,为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县人社局:负责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按规定对失职失责的公务人员给以行政处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森林防火特种车辆免收通行费的实施和监管;负责指导修建通往灾区的临时道路,运输扑救物资、人员,协助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县野外农事用火的安全管理,在火灾发生时,负责协调督促各乡镇做好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县文广旅局:负责督促指导旅游经营者开展森林防灭火安全知识教育,将森林防灭火安全知识纳入提示游客内容;指导旅游经营者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发生森林火灾时,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旅游者的救助及善后处置工作。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县园林、公园火灾的防控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实施应急救援演练和储备森林灭火应急物资等有关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负责全县火灾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林业局: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火情早期处理等;负责指导县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及储备森林灭火应急物资等工作;落实林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灾害统计、分析以及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法治建设和依法防灭火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火灾扑救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应急商品供应。

县科工局:负责组织指导消防安全重大科技攻关和科研成果,在森林火灾扑救中的转化应用,提高扑救效率。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救灾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根据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调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储备调出物资。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全县及重点林区、重点时段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根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与森林防灭火部门联合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根据需要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提供卫星图像数据,参与利用遥感手段进行森林火灾监测及损失评估。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导辖区民兵开展扑火技能训练,应急演练和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各军兵种及预备役部队支援较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申请和协调入宜任务部队遂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县灵管处:负责指导灵山风景区森林火灾的具体防控工作。

国有宜阳林场:负责指导国有林场、花果山森林公园森林火灾的具体防控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法律法规,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疏散工作。

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森林火灾现场移动信号通畅和应急通信保障;负责因森林火灾造成通信设施损坏的恢复工作。

 

 

 

 

 

 

 

附件3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和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促各组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扑救指挥组

组长:县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人武部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职责:掌握火场动态,拟定扑火方案,调配救援力量,调度消防飞机,组织火灾扑救,部署火场清理看守,火场检查验收移交工作。

三、专家支持组

组长: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林业局,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森林防火等相关专业应急专家

职责:提供现场森林分布图和地形图,提出扑火技术方案,开展火情监测和态势分析,提供测绘服务。

四、气象服务组

组长: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气象局,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职责:火场气象监测,火场天气预报,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五、人员安置组

组长:事发地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委,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职责: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火灾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派医疗资源指导援助、安抚、抚恤伤亡人员、家属,处理其他善后事宜。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事发地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职责:储备和调拨生活物资,保障和调配装备及油料等物资,提供扑火人员食宿和指挥部办公条件,保障火场通信畅通。

七、治安保障组

组长: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职责:负责火场及周边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疏导,做好安置点治安维护;侦破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肇事者。

八、宣传报道组

组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单位:县广播电视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职责:负责新闻发布,引导舆论导向,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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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值班电话

1

县委宣传部

68882306

2

县发展改革委

68885366

3

县公安局

68882532

4

县教体局

68822133

5

县民政局

68882230

6

县财政局

68882143

7

县人社局

68882127

8

县交通运输局

68880272

9

县农业农村局

68821336

10

县文广旅局

68882464

11

县城市管理局

68828500

12

县应急管理局

68885093

13

县林业局

68882447

14

县卫生健康委

68823837

15

县司法局

68825785

16

县商务局

68882171

17

县科工局

68882166

18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68876378/68889005/

19

县气象局

68911121

20

县人武部

69870740

21

县消防救援大队

68898567

22

县灵管处

68922008

23

国有宜阳林场

68883630

24

县移动公司

68822139

25

县联通公司

68885618

 

 

 

 

附件8

花果山林区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处置方案适用于发生在花果山林场的栎类、针阔混交林森林火灾。

二、应急响应

场看守人员发现火情时,应立即报告至国有宜阳林场,林场应立即立即组织疏散旅游人员,组织扑火人员立刻前往火灾发生地扑火,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县林业局请求扑救。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二级响应,召集各成员单位及第一救援梯队赶赴火灾现场救援。

三、应急处置

凡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等,各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乡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乡森林防火半专业队或林场森林防火半专业队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扑火队员和地方群众上阵扑救。必须10分钟内集合完毕,集中待命,赶赴扑火现场,尽全力将火灾控制在初期阶段。

四、注意事项

1.森林火灾现场自救注意事项

在森林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于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容易造成热烤中暑、烧伤、窒息或中毒,尤其是一氧化碳具有潜伏性,会降低人的精神敏锐性,中毒后不易察觉。然后要判明火势大小、火苗延烧的方向,当火势无法控制时应当逆风逃生,切不可顺风逃生。

在森林中遭遇火灾一定要密切关注风向的变化,因为这说明了大火的蔓延方向,这也决定了你采取措施的方向是否正确。实践表明现场刮起5级以上的大风,火灾就会失控。如果突然感觉到无风的时候更不能麻痹大意,这时往往意味着风向将会发生变化或者逆转,一旦逃避不及,容易造成伤亡。

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迅速躲避。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切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因为低洼地和坑、洞容易沉积烟尘。

如果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的快的多,火头会跑到你的前面。

2.扑救森林火灾注意事项

①派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方指挥员。

②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

③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

④检查扑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扑火服是否宽松、阻燃。

⑤加强火情侦察,组织好火场通信、救护和后勤保障。

⑥从火尾入场扑火,沿着火的俩翼火线扑打。

⑦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不要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不要在大风天气下、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

⑧正确使用扑火机具。

五、扑火方案

在扑灭森林火灾时,只要控制住发生火灾的任何一个因素,都能使火熄灭。

1.降低可燃物的温度,低于燃点以下。

2.阻隔可燃物,破坏连续燃烧的条件。

3.使可燃物与氧气隔绝。

根据林区的主要植被类型,以及火情大小,可以进行以下扑救方法:

如发生弱度、中强度的地表火:

1.以水灭火。是最普通、方便、廉价、效果又好的灭火方法。用压力喷出的水柱还能冲击着火的枯枝落叶,使其与泥土混合,起到灭火作用。

2.化学灭火。短效化学灭火剂是在水中加入润湿剂如肥皂等,以降低水的表面张力,使之在可燃物表面迅速铺开,并渗入可燃物内部。

3.风力灭火。由发动机带动风机产生强大风力,起到降温和切断火源的作用而达到灭火目的,适用于低强度的沟塘火和地表火。

如发生高强度的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

1.隔离带法。在火场前方或周围开设防火线、防火沟等,以阻截火的蔓延。防火隔离带的设置应尽量与天然和人工屏障相结合。

2.以火灭火法。有火烧法和迎面火法。火烧法即利用原有道路、河沟等自然屏障作为控制线,在控制线与火场之间点火,使火逆风烧向火场,两火相遇使火熄灭。但点火后必须将顺风烧向控制线的一侧火扑灭。

六、救治伤员

如果火灾现场有人员受伤,应及时开展现场简易救护,并抓紧时间输转至现场医疗救援队,尽最大可能救治伤员。

七、火场看守

明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火场经前方指挥部验收后,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附件9

 

灵山林区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处置方案适用于发生在灵山林区的针叶林森林火灾。

二、应急响应

林场看守人员发现火情时,应立即报告至灵管处,灵管处立即组织疏散旅游人员,组织扑火人员立刻前往火灾发生地扑火,同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县林业局请求扑救。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二级响应,召集各成员单位及第一救援梯队赶赴火灾现场救援。

三、应急处置

凡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等,各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森林防火半专业队或林区森林防火半专业队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扑火队员和地方群众上阵扑救。必须10分钟内集合完毕,集中待命,赶赴扑火现场。尽全力将火灾控制在初期阶段。

四、注意事项

1森林火灾现场自救注意事项

在森林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于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容易造成热烤中暑、烧伤、窒息或中毒,尤其是一氧化碳具有潜伏性,会降低人的精神敏锐性,中毒后不易察觉。然后要判明火势大小、火苗延烧的方向,当火势无法控制时应当逆风逃生,切不可顺风逃生。

在森林中遭遇火灾一定要密切风向的变化,因为这说明了大火的蔓延方向,这也决定了你采取措施的方向是否正确。实践表明现场刮起5级以上的大风,火灾就会失控。如果突然感觉到无风的时候更不能麻痹大意,这时往往意味着风向将会发生变化或者逆转,一旦逃避不及,容易造成伤亡。

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迅速躲避。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切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因为低洼地和坑、洞容易沉积烟尘。

如果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的快的多,火头会跑到你的前面。

2扑救森林火灾注意事项

①派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方指挥员。

②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

③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

④检查扑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扑火服是否宽松、阻燃。

⑤加强火情侦察,组织好火场通信、救护和后勤保障。

⑥从火尾入场扑火,沿着火的俩翼火线扑打。

⑦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不要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不要在大风天气下、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

⑧正确使用扑火机具。

五、扑火方案

在扑灭森林火灾时,只要控制住发生火灾的任何一个因素,都能使火熄灭。

1降低可燃物的温度,低于燃点以下。

2阻隔可燃物,破坏连续燃烧的条件。

3使可燃物与氧气隔绝。

根据林区的主要植被类型,以及火情大小,可以进行以下扑救方法:

1以水灭火。是最普通、方便、廉价、效果又好的灭火方法。用压力喷出的水柱还能冲击着火的枯枝落叶,使其与泥土混合,起到灭火作用。

2化学灭火。短效化学灭火剂是在水中加入润湿剂如肥皂等,以降低水的表面张力,使之在可燃物表面迅速铺开,并渗入可燃物内部。

3隔离带法。在火场前方或周围开设防火线、防火沟等,以阻截火的蔓延。防火隔离带的设置应尽量与天然和人工屏障相结合。

4以火灭火法。有火烧法和迎面火法。火烧法即利用原有道路、河沟等自然屏障作为控制线,在控制线与火场之间点火,使火逆风烧向火场,两火相遇使火熄灭。但点火后必须将顺风烧向控制线的一侧火扑灭。

六、救治伤员

如果火灾现场有人员受伤,应及时开展现场简易救护,并抓紧时间输转至到场的医疗救援队,尽最大可能救治伤员。

七、火场看守

明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火场经前方指挥部验收后,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附件10

 

锦屏山林区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处置方案适用于发生在锦屏山林区的针阔混交林森林火灾。

二、应急响应

林区看守人员发现火情时,应立即报告至锦屏山生态管理处,管理处应立即组织扑火人员前往火灾发生地扑火,同时报告至当地乡镇政府、县林业局请求扑救。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二级响应,召集各成员单位及第一救援梯队赶赴火灾现场救援。

三、应急处置

凡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等,各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森林防火半专业队或林区森林防火半专业队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扑火队员和地方群众上阵扑救。必须10分钟内集合完毕,集中待命,赶赴扑火现场。尽全力将火灾控制在初期阶段。

四、注意事项

1.森林火灾现场自救注意事项

在森林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于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容易造成热烤中暑、烧伤、窒息或中毒,尤其是一氧化碳具有潜伏性,会降低人的精神敏锐性,中毒后不易察觉。然后要判明火势大小、火苗延烧的方向,当火势无法控制时应当逆风逃生,切不可顺风逃生。

在森林中遭遇火灾一定要密切风向的变化,因为这说明了大火的蔓延方向,这也决定了你采取措施的方向是否正确。实践表明现场刮起5级以上的大风,火灾就会失控。如果突然感觉到无风的时候更不能麻痹大意,这时往往意味着风向将会发生变化或者逆转,一旦逃避不及,容易造成伤亡。

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迅速躲避。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切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因为低洼地和坑、洞容易沉积烟尘。

如果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的快的多,火头会跑到你的前面。

2扑救森林火灾注意事项

①派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方指挥员。

②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

③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

④检查扑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扑火服是否宽松、阻燃。

⑤加强火情侦察,组织好火场通信、救护和后勤保障。

⑥从火尾入场扑火,沿着火的俩翼火线扑打。

⑦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不要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不要在大风天气下、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

⑧正确使用扑火机具。

五、扑火方案

在扑灭森林火灾时,只要控制住发生火灾的任何一因素,都能使火熄灭。

1.降低可燃物的温度,低于燃点以下。

2.阻隔可燃物,破坏连续燃烧的条件。

3.使可燃物与氧气隔绝。

根据林区的主要植被类型,以及火情大小,可以进行以下扑救方法:

如发生弱度、中强度的地表火:

1.以水灭火。是最普通、方便、廉价、效果又好的灭火方法。用压力喷出的水柱还能冲击着火的枯枝落叶,使其与泥土混合,起到灭火作用。

2.化学灭火。短效化学灭火剂是在水中加入润湿剂如肥皂等,以降低水的表面张力,使之在可燃物表面迅速铺开,并渗入可燃物内部。

3.风力灭火。由发动机带动风机产生强大风力,起到降温和切断火源的作用而达到灭火目的,适用于低强度的沟塘火和地表火。

如发生高强度的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

1.隔离带法。在火场前方或周围开设防火线、防火沟等,以阻截火的蔓延。防火隔离带的设置应尽量与天然和人工屏障相结合。

2.以火灭火法。有火烧法和迎面火法。火烧法即利用原有道路、河沟等自然屏障作为控制线,在控制线与火场之间点火,使火逆风烧向火场,两火相遇使火熄灭。但点火后必须将顺风烧向控制线的一侧火扑灭。

六、救治伤员

如果火灾现场有人员受伤,应及时开展现场简易救护,并抓紧时间输转至到场的医疗救援队,尽最大可能救治伤员。

七、火场看守

明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火场经前线指挥部验收后,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附件11

 

香鹿山林区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处置方案适用于发生在香鹿山林区的针叶林、针阔混交林森林火灾。

二、应急响应

林区看守人员发现火情时,应立即报告至香鹿山生态园管理处,管理处应立即组织扑火人员前往火灾发生地扑火,同时报告至当地乡镇政府、县林业局请求扑救。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二级响应,召集各成员单位及第一救援梯队赶赴火灾现场救援。

三、应急处置

凡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等,各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森林防火半专业队或林区森林防火半专业队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扑火队员和地方群众上阵扑救。必须10分钟内集合完毕,集中待命,赶赴扑火现场。尽全力将火灾控制在初期阶段。

四、注意事项

1.森林火灾现场自救注意事项

在森林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于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容易造成热烤中暑、烧伤、窒息或中毒,尤其是一氧化碳具有潜伏性,会降低人的精神敏锐性,中毒后不易察觉。然后要判明火势大小、火苗延烧的方向,当火势无法控制时应当逆风逃生,切不可顺风逃生。

在森林中遭遇火灾一定要密切风向的变化,因为这说明了大火的蔓延方向,这也决定了你采取措施的方向是否正确。实践表明现场刮起5级以上的大风,火灾就会失控。如果突然感觉到无风的时候更不能麻痹大意,这时往往意味着风向将会发生变化或者逆转,一旦逃避不及,容易造成伤亡。

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迅速躲避。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切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因为低洼地和坑、洞容易沉积烟尘。

如果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的快的多,火头会跑到你的前面。

2.扑救森林火灾注意事项

①派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方指挥员。

②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

③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

④检查扑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扑火服是否宽松、阻燃。

⑤加强火情侦察,组织好火场通信、救护和后勤保障。

⑥从火尾入场扑火,沿着火的俩翼火线扑打。

⑦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不要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不要在大风天气下、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

⑧正确使用扑火机具。

五、扑火方案

在扑灭森林火灾时,只要控制住发生火灾的任何一个因素,都能使火熄灭。

1.降低可燃物的温度,低于燃点以下。

2.阻隔可燃物,破坏连续燃烧的条件。

3.使可燃物与氧气隔绝。

根据林区的主要植被类型,以及火情大小,可以进行以下扑救方法:

如发生弱度、中强度的地表火:

1.以水灭火。是最普通、方便、廉价、效果又好的灭火方法。用压力喷出的水柱还能冲击着火的枯枝落叶,使其与泥土混合,起到灭火作用。

2.化学灭火。短效化学灭火剂是在水中加入润湿剂如肥皂等,以降低水的表面张力,使之在可燃物表面迅速铺开,并渗入可燃物内部。

3.风力灭火。由发动机带动风机产生强大风力,起到降温和切断火源的作用而达到灭火目的,适用于低强度的沟塘火和地表火。

如发生高强度的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

1.隔离带法。在火场前方或周围开设防火线、防火沟等,以阻截火的蔓延。防火隔离带的设置应尽量与天然和人工屏障相结合。

2.以火灭火法。有火烧法和迎面火法。火烧法即利用原有道路、河沟等自然屏障作为控制线,在控制线与火场之间点火,使火逆风烧向火场,两火相遇使火熄灭。但点火后必须将顺风烧向控制线的一侧火扑灭。

六、救治伤员

如果火灾现场有人员受伤,应及时开展现场简易救护,并抓紧时间输转至到场的医疗救援队,尽最大可能救治伤员。

七、火场看守

明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火场经前线指挥部验收后,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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