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资源局
11-16(一)履行县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以及各项政策。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拟订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行业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和城市设计工作、建设工程规划工作。指导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统筹监督实施城乡规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协助省厅、市局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协助省、市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十)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管理。指导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调处重大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矿种的总量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工作。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指导地质资料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及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指导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十三)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四)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或国家和省、市、县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安排,对各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五)指导、监督有关各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工作。
(十六)承担县委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信息化、督察、督办等工作。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行业教育培训和双拥,承担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负责全局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劳动工资、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自然资源局财务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法制信访股
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办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验;审核把关各种文件、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局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办、交办、转送及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指导督促乡(镇)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标准规范;负责县级执法事项和重大案件调查处理;组织协调跨县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指导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和机构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监察全县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情况;协调配合市、县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督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测绘以及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根据授权,承担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12336违法线索举报受理工作。
(三)耕地保护股
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工作。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四)土地利用股
组织实施全县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承包,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县政府审批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市场交易规则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对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和交易活动进行监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和公示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完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五)不动产登记股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水资源,森林、湿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性法规政策。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六)资源调查监测股
负责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负责全县测绘勘测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管理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测绘项目;负责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管理,协助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测绘统计;负责全县测绘单位资质管理;监督基础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为社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监管全县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指导、协调全县地理信息产业建设。
(七)国土空间规划股
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及全县城乡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县、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中心城区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拟订全县城乡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总规、控规、近期规划的组织编制以及编制成果的公告、审查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重大专项规划。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参与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拟订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重大问题。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临时用地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县规划区的建筑项目等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批准设计方案,核发建设项目“一书”“三证”和竣工规划核定意见书。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九)村镇规划股
负责指导、监督各镇国土空间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全县村镇体系规划、集镇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县(镇)空间规划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十)生态修复股
负责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及拟订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管理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地质环境保护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地质遗迹和管理;指导全县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组织全县范围内地质旅游资源的调查与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十一)矿政管理股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尾矿产开发利用的管理;负责职权范围内全县采矿权登记、管理;参与矿山企业可行性研究审查;负责组织对矿业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负责审查市局委托的采矿权登记资料并签署意见,勘查许可证登记中矿业权设置情况的核查;负责全县地矿采矿权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种采矿权矛盾纠纷。
负责组织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和统计;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占用和压覆情况的审查;负责对全县矿产储量进行动态管理以及职权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尾矿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律监察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思想教育、群团及统一战线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对局(党)务会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领导的重要指示及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全局干部职工的职责履行、制度、作风、纪律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可能对工作造成失误或负面影响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督察意见,并提请局(党组)务会议研究决策;承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三、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冯战伟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地 址:宜阳县锦屏北路
邮政编码:471600
电 话:0379-68820625
传 真:0379-68820251
.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深入隐患点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范
08-28. 宜阳县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首宗业务成功办结
08-24不用先还清房贷再办过户,既减轻资金压力还保证资金安全,真是省钱、省力、更省心!
近日,宜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接收到办事群众递交的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办理申请后,积极与房管、税务、金融机构协同配合,实现“一个窗口,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结”,仅用一个工作日便快速完成了这起“带押过户”业务,实现了我县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首宗业务成功办结,标志着这项便民新举措正式落地实施。
今年以来,宜阳县自然资源局积极贯彻部、省、市政策要求,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探索便民服务新举措,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便民服务,明确银行在“带押过户”业务办理中的模式,制订了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常态化推进“带押过户”,实现“带押过户”流程更便捷、交易成本更低、资金保障更安全,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不动产“带押过户”的方便和快捷。
2023年8月24日
.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召开2023年春节期间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01-201月20日上午,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在机关六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春节期间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对春节期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会议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石墩主持,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战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组长李冲浪,全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秋红同志传达了《中共洛阳市委关于印发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实施方案(试行)》相关文件精神,并对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应急处置、车辆封存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局党组成员户敏卿同志传达了《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兔年春节期间加强耕地保护严防违法用地的紧急通知》,并对执法检查做了具体部署。李冲浪同志代表县纪委开展节前集体廉政教育和提醒,寄语自然资源广大系统党员干部,要在春节期间守好廉洁自律关,走好赶考之路。
冯战伟同志在会议上对各项工作提出了“六个不忘”的明确要求。
他强调:一是过节不忘工作。春节期间,是盗采自然资源资源的频发期、突击建房的高发期,大家思想上不能有丝毫松懈。新任股长要快速转变思想,主动向老同志请教,努力提升本领,担好肩上责任,落实各项岗位目标任务;新任所长要主动向乡镇政府汇报工作,听取领导意见建议,主动到村委了解乡情民意,掌握乱占耕地图斑、私搭乱建区域、盗采砂石点位,做到心中有数,确保节日期间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责任有效落实。
二是过节不忘民生。我局主要承担樊村镇5个村的帮扶工作,分包领导和驻村书记及队员要心系群众,到家中去看一看情况,与群众聊一聊来年规划,坚定增收致富信心,因地制宜定措施、促发展、兜底线,决不能出现返贫现象。
三是过节不忘安全。安全生产无小事,我们肩负了土地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事关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和资源支撑,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全,各相关股室要在关键时刻,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指导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坚持做到工作不脱节、岗位不空缺,全力守好安全生产防线,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过节不忘自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各股室负责人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准则,严防“变异四风”问题,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切实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堤坝。目标效能室将全程跟进督查,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礼品、土特产等现象,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
五是过节不忘形象。春节期间,大家要树立正确思想观念,言谈举止要弘扬正能量,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引导舆论的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持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时刻维护自然资源系统形象,将自然资源人良好一面发扬好、传承好。
六是过节不忘传统。要时刻做好榜样,发挥言行育人作用,讲好“中国故事”,传递好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给回乡过年的乡亲讲好“宜阳故事”,说一说宜阳的经济发展和日新月异;给朋友讲好“自然资源故事”,聊一聊“自然资源局系统新面貌和工作成绩”,向家人汇报一年工作和成长,忆苦思甜、感悟精神,在回忆中坚定发展信心,坚定保资源、促发展的决心。
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大家开好局、迈好步,形成人人争做清廉表率、争做奋勇担当模范的良好氛围,推进自然资源系统开门红、节节高,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资源支撑。
.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
09-28近日,按照县信用办通知要求,宜阳县自然资源局以“加强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在锦屏北路与纬一路向过往群众和路边摊贩宣传信用的重要性和国家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采取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页等形式,使广大群众认识到“诚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号召大家积极参与诚信建设工作,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办诚信事、做诚信人,推动全县加快形成学习诚信知识、践行诚信礼仪、投身诚信建设的浓厚氛围。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为周边群众普及了诚信知识,有力提高了群众的信用意识,营造了“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每周讲学”活动第二讲
09-199月4日以来,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守纪律、讲规矩、提能力、勇担当”活动中,以“每周讲学”不断深化全系统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活动第二讲于9月16日下午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石墩进行讲授。全系统副股级以上同志参加学习活动。
活动中,周石墩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活动通报了近期各单位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情况和笔记及心得体会撰写情况,并对存在违反会风会纪问题、学习研讨不深不实问题“点名道姓”提出批评;张坞所负责人作了检讨发言。
党组书记、局长冯战伟就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要求与会同志要做到16个字,即“心有组织、心有工作、心有责任、心有戒惧”,真正把自己的言行统一到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形成班子成员帮助中层干部、中层干部帮助一般同志,共同深化学习教育,切实转变思想认识,不断提升综合能力,形成关系简单、工作高效的良好工作环境。
活动要求,相关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执行党组决定搞变通、打折扣现象;与会人员要深化学习认识,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切实组织好集中学习;鼓励与会人员要在学深悟透上、在转变作风上、在攻坚克难上、在担当作为上勇作表率,确保这次活动真正走心走深走细走实、取得扎实成效。
.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召开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座谈会
08-042022年8月3日上午,宜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驻村第一书记座谈会,听取驻村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升驻村书记和队员帮扶能力和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秋红主持。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派出的5名驻村第一书记和2名驻村队员代表近期驻村工作情况报告;探讨了近期驻村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围绕如何抓好基层党建、搞好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和创建五星支部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并对问题逐一进行解答,明确了工作方向和措施。
高秋红同志受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玉杰委托,代表局党组向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辛勤付出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步驻村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提升政治站位。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美丽乡村战略实施;二要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发挥驻村关键作用,借鉴美丽乡村示范村经验,谋划旅游业、种植业等项目,做强村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三要严守纪律底线。深化以案促改和治未病,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严明工作纪律,落实五天四夜等驻村工作要求,做群众满意的贴心人。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在今后将继续尽职尽责、防微杜渐,全力以赴做好驻村工作,为美丽乡村战略实施作出应有的贡献。
.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机关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培训活动
06-172022年6月16日下午,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在机关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培训活动中,邀请洛阳市宣安中心防火讲师代成龙开展专题讲座,提升全系统消防隐患排查能力和火灾应急处置水平。机关各科室负责消防安全50余名同志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代成龙教官从“消防法规、消防设备性能、灭火器使用方法、扑救初期火灾、逃生自救知识和技能”等方面进行了宣讲,系统地讲解了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应如何做好隐患排查,以及如何应对火灾、正确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通过此次培训活动,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有效提升了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落实消防责任,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继续强化火灾警示宣传教育,认真查找消防安全风险漏洞,充分利用多种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切实筑牢筑实消防安全防线。
.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08-28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河南省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依用地单位申请,我局于2023年8月24日组织相关专家对《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伊高速公路XYTJ-4项目部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踏勘等形式,对该土地复垦项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进行公告。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是河南省新伊高速公路XYTJ-4项目部临时用地,责任单位: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复垦区位于宜阳县赵保镇(杨庄村、龙王庙村、东赵村、赵庄村),总复垦面积69.75亩,已复垦63.52亩,剩余6.23亩拟转型利用。
二、复垦情况
该宗临时用地现场已拆除清理,土地平整,耕地质量等级符合种植要求,复垦面积63.52亩,已达到复垦目标,拟通过验收。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专家组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现对以上的验收初步意见进行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宜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如公告后无异议,将请建设单位及时将复垦后的土地移交当地村委会,以便加强后期管护。
联系科室:宜阳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保护修复科
联系方式:0379-68820625转6100
2023年8月28日
. 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05-05一、不准违法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准随意增加登记材料或环节。
三、不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
四、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五、不准收取“好处费”或乱收费。
六、不准“推绕拖”刁难办事群众。
.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宜阳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修复的公示
04-17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开展以自然恢复方式进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65号)文件要求,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勘查院对宜阳县42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进行核查、评估,并编制《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自然恢复评估报告》。该报告已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图斑号 | 位置 | 面积/亩 | 备注 | 所属项目 |
1 | C4100002010111120080350003 | 城关镇西街社区 | 3.78 | 已自然修复 | 宜阳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项目 |
2 | C4100002013014110128492001 | 上观乡上观村 | 0.61 | 已自然修复 | |
3 | C4100002013014110128492002 | 上观乡上观村 | 1.16 | 已自然修复 | |
4 | C4100002013014110128492005 | 上观乡上观村 | 4.95 | 已自然修复 | |
5 | C4103272009067130026007006 | 白杨镇石板沟村 | 22.49 | 已自然修复 | |
6 | CT4103272016000009002 | 锦屏镇八里堂村 | 0.42 | 已自然修复 | |
7 | CT4103272016000009004 | 锦屏镇八里堂村 | 0.65 | 已自然修复 | |
8 | CT4103272016000011005 | 锦屏镇八里堂村 | 2.61 | 已自然修复 | |
9 | CT4103272016000011007 | 城关镇西街社区 | 2.07 | 已自然修复 | |
10 | CT4103272016000011008 | 城关镇西街社区 | 1.54 | 已自然修复 | |
11 | CT4103272016000011010 | 城关镇西街社区 | 2.65 | 已自然修复 | |
12 | CT4103272016000011012 | 城关镇西街社区 | 2.29 | 已自然修复 | |
13 | CT4103272016000032003 | 上观乡柱顶石村 | 8.53 | 已自然修复 | |
14 | CT4103272016000036004 | 张坞镇上龙村 | 59.91 | 已自然修复 | |
15 | CT4103272016000041018 | 锦屏镇马庄村 | 7.88 | 已自然修复 | |
16 | CT4103272016000067002 | 锦屏镇八里堂村 | 64.94 | 已自然修复 | |
17 | CT4103272016000067003 | 城关镇西街社区 | 31.21 | 已自然修复 | |
18 | CT4103272016000070001 | 锦屏镇石门村 | 33.33 | 已自然修复 | |
19 | CT4103272016000097001 | 赵堡镇于沟村 | 1.88 | 已自然修复 | |
20 | CT4103272017000012001 | 张坞镇通阳村 | 20.36 | 已自然修复 | |
21 | ZJ4103272021004007 | 锦屏镇马庄村 | 3.95 | 已自然修复 | |
22 | ZJ4103272021025001 | 柳泉镇瓦茬沟村 | 30.91 | 已自然修复 | |
23 | ZJ4103272021025002 | 柳泉镇瓦茬沟村 | 16.34 | 已自然修复 | |
24 | C4103272009047130012875001 | 锦屏镇高桥村 | 30.51 | 拟自然修复 | |
25 | ZJ4103272021010003 | 锦屏镇南环路 | 22.06 | 拟自然修复 | |
26 | ZJ4103272021004002 | 锦屏镇马庄村 | 11.28 | 拟自然修复 | |
27 | ZJ4103272021004003 | 锦屏镇马庄村 | 2.8 | 拟自然修复 | |
28 | 宜阳县张坞镇尚坞村东南1200m | 张坞镇尚坞村 | 22.05 | 已自然修复 | 《河南省宜阳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 |
29 | 宜阳县磊鑫石英矿 | 上观乡杏树洼村 | 10.8 | 已自然修复 | |
30 | 宜阳县张午乡大野长石矿 | 张坞镇鸡子疙瘩村 | 2.7 | 已自然修复 | |
31 | 宜阳县赵堡乡宏祥重晶石矿 | 赵堡镇单村 | 35.1 | 已自然修复 | |
32 | 义煤集团宜阳新民煤业有限公司 | 樊村镇马道村 | 140.85 | 已自然修复 | |
33 | 义煤集团宜阳县丰源煤业有限公司 | 樊村镇沙坡村 | 453.9 | 已自然修复 | |
34 | 宜阳县锦屏镇八里堂村南50m | 锦屏镇八里堂村 | 404.69 | 已自然修复 | |
35 | 义煤集团宜阳宏源煤业有限公司 | 锦屏镇焦家凹村 | 298.2 | 已自然修复 | |
36 | 宜阳县锦屏镇王家门村北200m | 锦屏镇王家门村 | 22.11 | 已自然修复 | |
37 | 宜阳县城南锦屏山北坡露天采坑 | 城关镇解放路社区 | 110.81 | 已自然修复 | |
38 | 410327_20210702_20976 | 香鹿山镇楚凹村 | 8.75 | 已自然修复 | 宜阳县矿山综合整治存量违法图斑 |
39 | 410327_20210702_20983 | 上观乡柱顶石村 | 42.21 | 已自然修复 | |
40 | 410327_20210702_20985 | 锦屏镇大雨淋村 | 3.95 | 已自然修复 | |
41 | 410327_20210702_21060 | 上观乡柱顶石村 | 2.65 | 已自然修复 | |
42 | 410327_20210702_21069 | 锦屏镇八里堂村 | 78.18 | 已自然修复 |
. 关于2023年3月12日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摇号结果的公告
03-12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有关要求,2023年3月12日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对洛阳龙凯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进行了公开摇号,现公布摇号结果:
河南省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评估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2日
.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公告
03-03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缴纳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8〕23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已设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等有关问题的意见》(豫自然资发〔2019〕7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收益评估工作的项目。
项目名称:洛阳龙凯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权收益评估
一、报名条件
1.申报材料齐全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2.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与所申报评估项目及矿业权申请人无任何利害关系;
3.近3年内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记录;
4.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5.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应不少于3年;
6.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
7.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8.属于《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招标入围单位的公告》(豫自然资公告〔2021〕2号)机构之一。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加盖公章正式公文。
2.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
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专业证书复印件。
6.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质量承诺书。
7.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请同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在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材料中注明联系方式。如未留联系方式或所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由相关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三、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0日。
四、注意事项
1.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将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另行通知摇号时间;
2.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有关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3.不按格式提供报名材料的,报名材料无效;
4.本次评估结果需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
5.评估单位要对评估结果严格保密;
6.承担项目的评估机构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宜阳县自然资源局提交加盖印章的电子档扫描件报名材料
(发至邮箱:yyxkbg@163.com)。
附件: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联 系 人:宋会晓
联系电话:0379-68820280转6333
2023年3月3日
. 拟列入严重违法名单决定书20230224
02-24
经查 宜阳县平南矿业有限公司 采矿许可证号:C4100002015062110138782 在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中,被列入异常名录已满3年,仍未按照规定完成整改,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拟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书面向作出决定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自 2023年 2月 24 日至 2023 年 3月 17日。
拟列入严重违法名单:
宜阳县平南矿业有限公司 采矿许可证号:C4100002015062110138782。
联系人:宋会晓
联系电话:0379-68820280转6333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4日
.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公告
09-15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为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自2022年10月8日起不动产登记承诺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调整如下:
一般登记调整为1个工作日办结;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异议注销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查封登记、补证、换证、查询登记1小时办结;企业之间办理房产抵押、过户即时办结。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15日